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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雀

  • 定价: ¥42
  • ISBN:9787020118083
  • 开 本:32开 平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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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折扣:
  • 出版社:人民文学
  • 页数:380页
  • 作者:葛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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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10-01 第1版
  • 2016-10-01 第1次印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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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亚洲周刊》年度全球十大华人小说。当代最具大师潜力的年轻小说家——葛亮代表作——首次于内地出版。
    《朱雀》故事发生在千禧年之交,苏格兰华裔青年许廷迈回到父亲的家乡南京留学,在秦淮河畔邂逅了神秘女子程囡,由此引生了三个世代的传奇。故事回到一九二三年,女孩叶毓芝随着父亲来到南京继承祖业。一九三六年,亭亭玉立的毓芝与日本人芥川热恋,在战争前夕生下一个女婴。毓芝在南京大屠杀中惨死,她的女儿辗转由妓女程云和收养,取名程忆楚。时间到了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忆楚已经是大学生,爱上马来西亚侨生陆一纬……

内容提要

  

    苏格兰华裔青年许廷迈回到父亲的家乡南京留学,在秦淮河畔邂逅了经营古玩铺和地下赌场的神秘女子程囡。
    葛亮著的《朱雀》故事以二人感情经历为经,对金陵古都的观照为纬,回溯家族渊源,纵横中日战争、“反右”、“文革”等历史关隘,交织出三个世代的传奇。
    金饰朱雀在三代母女间流传,个人的爱恨痴嗔历经时势的动荡、人性的温暖与伤害。她们选择以良善和体面,直面历史横逆,直至死而后已。神鸟朱雀是城市和人物的本命,身覆火焰,终生不熄。

媒体推荐

    《朱雀》是属于“鸿篇巨制”的大作品。葛亮目前才三十出头,却展示非凡的创作力,写出雄浑大气、关于六朝古都南京的近代史诗。使人联想到五十年代生人莫言。在八十年代初捧出《红高粱家族》,文学成就远超抗日亲历者作家,名动海内外。
    ——《亚洲周刊》
    《谜鸦》到《朱雀》,短短几年的成绩令人惊艳。徘徊在南京的史话和南京的神话之间,《朱雀》展现的气派为葛亮同辈作家所少见。
    ——王德威
    葛亮是具有超人禀赋和良好训练的青年才俊,《朱雀》是兼有人文地理和灵魂拷问的新型小说。他像写自家的家园一样写出了一个他的南京,他像写自己的亲朋一样写出了众多的人物。
    ——莫言

作者简介

    葛亮,原籍南京,现居香港。文学博士,毕业于香港大学中文系,现为副教授。著有小说《北鸢》《朱雀》《七声》《戏年》《谜鸦》《浣熊》,文化随笔《绘色》《小山河》等。作品被译为英、法、意、俄、日、韩等语言。
    《朱雀》入选《亚洲周刊》“华文十大小说”,2016年以《北鸢》再得此荣誉。作品入选“当代小说家书系”“二十一世纪中国文学大系”等,历年获得海内外三十余重要奖项。近期包括2016年度“中国好书”、“华文好书”评委会特别大奖、2016年当代五佳长篇小说、2016年度中版十大中文好书等,作者获颁《南方人物周刊》“2016中国魅力人物”《GQ智族》2017年度人物盛典“年度作家”,2017“海峡两岸年度作家”。

目录

第一章 格拉斯哥V.西市
第二章 大兴的拉斯维加
第三章 古典主义大萝卜
第四章 她及她的罗曼司
第五章 无情最是台城柳
第六章 基督保佑着城池
第七章 雅可或着裤的云
第八章 布拉吉与中山装
第九章 阿尔巴尼亚年代
第十章 东边日出西边雨
第十一章 依旧烟笼十里堤
第十二章 母亲与一个丧礼
第十三章 龙一郎的图画夹
第十四章 错落的五月八日
第十五章 洛将军守卫墓园
第十六章 归去未见朱雀航
后记:我们的城池 /葛亮

前言

  

    归去未见朱雀航
    ——葛亮的《朱雀》
    王德威
    朱雀是南京的地标之一。在上古中国神话里,朱雀被视为凤凰的化身,身覆火焰,终日不熄。根据五行学说,朱雀色红,属火,尚夏,在四大神兽中代表南方。
    早在东晋时期,朱雀已经浮出南京(建康)地表。当时秦淮河上建有二十四航(浮桥),其中规模最大、装饰最为华丽的就是朱雀航。朱雀航位居交通枢纽,正对都城朱雀门,往东有乌衣巷,东晋最大的士族王、谢的府邸皆坐落在此。多少年后,王、谢家族没落,朱雀航繁华不再,唐代诗人刘禹锡因写下:
    朱雀桥边野草花,乌衣巷口夕阳斜。
    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
    葛亮选择《朱雀》作为他叙述南京的书名,显然着眼这座城市神秘的渊源和历史沧桑。南京又称建业、建康、秦淮、金陵,曾经是十朝故都;“金陵自古帝王州”,从三国时期以来已经见证过太多的朝代盛衰。而南京的近现代史尤其充满扰攘忧伤,《南京条约》、太平天国、国共斗争,以及南京大屠杀。无不是中国人难以磨灭的记忆。
    然而《朱雀》又是一本年轻的书。葛亮生于南京,此作付梓之时,刚刚跨过三十岁的门槛。他写《朱雀》不仅摩挲千百年来的南京记忆,更有意还原记忆之下的青春底色。小说横跨二十世纪三个世代,但葛亮要凸显的是每个时代里的南京儿女如何凭着他们的热情浪漫,直面历史横逆,甚至死而后已。神鸟朱雀是他们的本命,身覆火焰,终生不熄。
    在古老的南京和青春的南京之间,在历史忧伤和传奇想象之间,葛亮寻寻觅觅,写下属于他这一世代的南京叙事。而连锁今昔的正是那神秘的朱雀。仿佛遥拟六朝那跨越秦淮河的朱雀航,葛亮以小说打造了他的“梦浮桥”——跨过去就进入了那凌驾南方的朱雀之城,进入了南京。
    1.
    葛亮是当代华语文学最被看好的作家之一。他出身南京,目前定居香港,却首先在台湾崭露头角,二〇〇五年以《谜鸦》赢得台湾文学界的大奖。这样的创作背景很可以说明新世代文学生态的改变。《谜鸦》写一对新世代的男女因为饲养一只乌鸦而陷入一连串的离奇遭遇,葛亮以流利世故的语气描绘都会生活,对一切见怪不怪,却终究不能参透命运的神秘操作。这是一则都市怪谈,有谜样的宿命作祟,也有来自都会精神症候群的虚耗,颇能让我们想起三十年代上海新感觉派作家如施蛰存的《梅雨之夕》《魔道》一类作品。诚如葛亮所说,他想写一则关于宿命的故事……这样的故事,剔除了传奇的色彩,其实经常在你我的周围上演。它的表皮,是司空见惯的元素与景致,温暖人心,然而,却有个隐忍的内核,这是谜底的所在。
    ……
    在写作的层次上,葛亮可以更为自觉地作为说故事人,他何尝不就像是个打造朱雀的手艺人,他的小说就是那神鸟又一次的神奇幻化。如此,他的叙事更有可能将上古的神话嫁接到后现代的“神话”上。这让我们想起小说最后,许廷迈遇到朱雀最原始的主人的一段描写。后者端详多年以前的对象,不胜唏嘘,他于是
    在小雀的头部缓缓地锉。动作轻柔,仿佛对一个婴孩。
    铜屑剥落,一对血红色的眼睛见了天日,放射着璀璨的光。朱雀开了眼,南京的“谜底”灵光一现,这是小说最动人的时刻。而如何持续打磨自己的记忆和技艺,让作品放出“璀璨的光”,也应该是葛亮最深的自我期许吧。
    《朱雀》结尾相当耐人寻味。程囡知道自己怀孕,决定生下无父的孩子。她与远在太平洋彼岸的许廷迈联络,廷迈兼程赶回南京。当他到了“西市门口,他默然站定,觉出脚底有凉意袭上来”。他为什么回来?果然会和程囡重逢么?回到了南京他会就此待下来么?
    这最后一章的章名是“归去未见朱雀航”。游子归来,一切恍如隔世,但一切似乎又都已注定。那曾经绚丽的神秘的朱雀何在?早已消失的朱雀航可还有迹可寻?命运之轮缓缓转动,南京的故事未完,也因此,《朱雀》不代表葛亮南京书写的结束,而是开始。

后记

  

    我们的城池
    今年夏天,我走进了长江路上叫做“1912”的地方。这地方,有着相当朴素的面目。外观上,是一个青灰与砖红色相间的建筑群落。低层的楼房,多是烟色的墙,勾勒了泥白的砖缝,再没有多余的修饰,十分平实整饬。然而,在它的西面,毗邻着总统府,又与中央饭店遥遥相对。会让人不自觉地揣测它的渊源与来历。这里,其实是南京新兴的城市地标,也是渐成规模的消费社区。“昔日总统府邸,今朝城市客厅”,商业口号不免降尊纡贵,内里却是亲和恳切的姿态。民国风味的新旧建筑,错落在你面前,进驻了“哈德逊河”、“星巴克”与“粤鸿和”。
    1912,是民国元年,也曾是这城市鼎盛过的时日。境迁至今,四个鲜亮夺目的阿拉伯数字,坐落在叫做“博爱”的广场上,成为时尚的标记。通明的灯火里头,仍有寂寥默然的矗立。或许这矗立本身已经意兴阑珊,却是言简意赅的附会。这附会的名义,是“历史”二字。
    许久前,在一篇关于南京的文章里,我曾经这样写过:
    这个城市,从来不缺历史,有的是湿漉漉的砖石碑刻供你凭吊。十朝风雨,这该是个沉重的地方,有繁盛的细节需要承载。然而她与生俱来的脾性,总有些漫不经心。你看得到的是一个剪影,闲闲地背转身去,踱出你的视线。你再见到她时在落暮时分,“乌衣巷口夕阳斜”,温暖而萧瑟。《儒林外史》里头,写了两个平民,收拾了活计,“就到永宁泉茶社吃一壶水,然后回到雨花台来看落日”。
    如今,回头再看这段文字,却令自己汗颜。这文字言语问虽则诚实,却不太能禁得起推敲,是多少带着浪漫主义色彩的浮光掠影。事实上,“历史”于这城市间唇齿一样的关联,并非如此温情脉脉。在规整的时代长卷之下,隐埋着许多断裂与缝隙,或明或暗,若即若离。
    当年,诸葛亮铿然一句,“钟山龙蟠,石头虎踞,此帝王宅也”。言犹在耳,李商隐便在《咏史》里唱起了对台戏:“三百年间同晓梦,钟山何处有龙盘?”一语问到了伤处,因为关乎的便是这断裂。三百年的蹉跎岁月,历史自是繁盛。然而,孙吴至陈,时局变动之快,兴衰之频,却令人扼腕。
    说到底,这是座被数次忽略又重被提起的城市。历史走到这里不愿绕行,总是有些犹豫和不舍,于是停下脚步。世转时移,还未站稳脚跟,却又被一起事件,甚至一个人拉扯出去了。关于这其中的更迭,有许多传说,最盛的自然事关风水。峥嵘的王气,是招人妒的。楚威王在幕府山下埋了一双金人,秦始皇开挖秦淮、掘山断陇,都是为打击这“气”而来。政治肥皂剧甫一落幕,这气便也“黯然收场”了。“玉树歌残王气终”,你所看到的沉淀,其实也都是一些光影的片段,因为薄和短促。只是这光影累积起来,也竟就丰厚得很。 想一想,南京与历史间的相濡以沫,其实有些不由衷。就因为这不由衷,倒让这城市没了“较真”的兴致,无可无不可,成就了豁朗的性情。所以,你细细地看,会发觉这城市的气质,并非一脉相承,内里是颇无规矩的。担了数代旧都的声名,这城市自然风云际会,时日荏苒,却是不拘一格。往远里说,是王谢乌衣斜阳里,更是盛产六朝士人的风雅处,民国以降,几十载过去,在喧腾的红色年代竟也诞生了作派汹涌的“好派”与“屁派”,豪犷迫人起来。其中的矛盾与落差,看似荒诞,却大致标示了这城市的气性。 给这气性的下一则定义,并非易事。但用一个词来概括,却也可算是恰如其分。这个词,就是“萝卜”。一方水土一方人。这词原来是外地人用来褒贬南京人的。萝卜作为果蔬,固然不是南京的特产。然而对萝卜产生地方认同感的,却唯有南京人。龚乃保《冶城蔬谱》云:“萝卜”吾乡产者,皮色鲜红。冬初,硕大坚实,一颗重七八两,质粉而昧甜,远胜薯蓣。窖至来春,磕碎拌以糖醋,秋梨无其爽脆也。这则描述的关键字,在于“大”与“实”两个字。外地人便引申出来,形容南京人的“木讷,无城府和缺世故”。南京人自己倒不以为意,将之理解为“敦重质厚”。这是不错的心态。的确,南京人是不大会投机的,说好听些,是以不变应万变。南京人对于时局的态度,多半是顺势而为。大势所趋或是大势已去,并非他们考虑的范畴。因为没什么心眼儿和计算,与世少争,所以又渐渐有了冲淡平和的作风。“菜佣酒保,都有六朝烟水气”,由是观,“萝卜”又是荤素咸宜的意思,说的是人,也是说这城市的开放与包容。有关于此,前辈作家叶兆言,曾引过一则掌故,说的是抗战后南京征选市花,名流们备执己见,梅花海棠莫衷一是。终于有人急了,打岔说代表南京的不是什么花,而是大萝卜。这段子引得令人击节,忍俊不止处,却也发人省思。 以上种种,于这城市性情中的丰饶,其实不及其一。作为一个生长于斯的人,若非要写这部小说,也不太会着意地深入了解与体会。这大概也是一种带着“萝卜气”的习以为常。 虽然在外多年,每次回到南京,从未有过近乡情怯之感。但还会生出一丝踌躇。因为,南京也在变迁,只是步子和缓些。新街口的市中心,有了林立的高楼与暄腾的商圈。因为城市建设的缘故,中山东路上法国梧桐蔽日的浓荫,也日渐有些稀薄。关乎记忆的,还有和年少时老友的约见,谈起一间叫做“乱世佳人”的酒吧。这酒吧坐落在湖北路上极偏僻的地方,在年轻人中却有着不变的声名。依稀记得仄仄弯转的木楼梯,闪烁于其间的,是蓝紫色的光影。如今,却也在“1912”开了分店。分店有着阔大的店面,几乎可以用堂皇来形容。口碑依旧,因此却有了“大小乱”的说法。“先大乱,后小乱”是近年流传于南京青年人口中的经典,出处是本地的一个说唱乐队的作品。这句话一定要用南京话来念,才口味地道。干变万变,南京话的鲁直是不会变的。 这城市的“常”与“变”,犹如年月的潮汐,或者更似暗涌。当有一天我倏然发觉,自己写的小说,正在这暗涌下悄然行进的时候,已过去了许多时日。在此之前,我时常敬畏于这城市背景中的丰盛与厚重。以至于,开始怀疑文字微薄的承载力。极偶然的,外地的朋友,指着一种牌子叫做“南京”的香烟,向我询问烟壳上动物的图案。那是一头“辟邪”,之于南京,是类似图腾的神兽。朋友被它敦厚而凌厉的神态吸引,兴奋地刨根问底。问答之下,我意识到,他的很多问题,是我从未设想过的。是因为惯常于此,出于一个本地人的笃定。我突然醒悟,所谓的熟悉,让我们失去了追问的借口,变得矜持与迟钝。而一个外来者,百无禁忌,却可以突围而入。于是,有了后来的寻找与走访,以一个异乡人的身份。在原本以为熟识的地方,收获出其不意,因为偏离了预期的轨道。一些郑重的话题,在我的同乡与前辈们唇间,竟是十分轻盈与不着痛痒。他们带着玩笑与世故的口吻,臧否着发生于这城市的大事件与人物。偶然也会动情,却是因一些极小的事。这些事是无关于时代与变革的,隐然其中的,是人之常情。 这大约才是城市的底里,看似与历史纠缠,欲走还留,却其实并不那么当回事,有些信马由缰。在靠近幕府街的旧宅子,一个老先生给我看了张照片。那照片用云锦包裹着,肃然间,打开了,暗沉的房间里头忽然就有了生气。上面是一对年轻人,在泛黄的背景上紧紧依偎。男的头发留着规矩的中分,身穿戴着毛领子的皮夹克,是老派的时髦,表情却明明是稚气的。女孩子更年轻,紧紧执着男子的手,疏淡的眉目将笑意包裹,终于又忍不住似的。 他们的脸让我如释重负。 这是有关《朱雀》的一些记录与感念。 这部小说,写了五年。如今完成,人已届而立。这五年间,于我之前单纯的人生,有了变故,也经历了苦痛。我并不确定我是否真的会因此而成长。而这小说,却是一个忠诚的时间见证。 始终需要心存感恩的,是这城市的赋予,在我尘埃落定的三十岁。 (戊子年于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