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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新世界(世界人权宣言诞生记)

  • 定价: ¥59
  • ISBN:9787562070047
  • 开 本:16开 平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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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出版社:中国政法
  • 页数:339页
  • 作者:(美)玛丽·安·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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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10-01 第1版
  • 2016-10-01 第1次印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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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玛丽·安·葛兰顿著刘轶圣译的《美丽新世界(世界人权宣言诞生记)》探讨了《世界人权宣言》的诞生过程。1947年,世界刚刚为大屠杀、摧毁性战争以及群众大迁徙所撕裂,《世界人权宣言》的念头看起来既不可能,但又尤其必要。当冷战之幽灵开始迫近之时,一个由埃莉诺·罗斯福担任主席的联合国代表团,开始起草世界上第一份有关人权的标准陈述。格兰登,是哈佛大学法学院的教授,她完成了一部令人信服且时常扣人心弦的著作,记录下罗斯福夫人及其同伴们是如何相互辩论,相互说服,经历了一系列的智识、政治和道德立场,最终达成了一个可以跨越民族、宗教和哲学界线的可以接受的普遍宣言。

内容提要

  

    玛丽·安·葛兰顿著刘轶圣译的《美丽新世界(世界人权宣言诞生记)》讲述了:1947年初,应刚成立不久的联合国的要求,一群杰出人士带着对于两次世界大战记忆犹新的恐惧,共同起草世界上第一份“国际权利法案”。美国战时总统富兰克林·罗斯福的遗孀埃莉诺·罗斯福、中国外交家张彭春、法国法学家勒内·卡森、黎巴嫩哲学家查尔斯·马利克以及联合国人权司司长约翰·汉弗莱在此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他们引领各国代表群策群力,克服政治、文化、宗教与意识形态上的诸多差异,把握短暂的时代机遇,最终制订出了一份具有普遍意义的人权标准。

媒体推荐

    葛兰顿教授这本著作对于罗斯福夫人在联合国创建初期中的作用有开创性的研究。同时,本书的一个重要“副产品”,是通过联合国档案发现了清华大学教务长张彭春在“世界人权宣言”起草过程中的关键角色。“仁”被写入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最终文本的事实,在今日的全球范围的思想论争中具有重要意义。
    ——崔之元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人权是弱者的武器,也是霸权和战争的借口。作者的困境即是她的贡献——她所不知,知道也不说的一切。
    ——冯象 清华大学法学院梅汝璈讲席教授
    历经浩劫的人类,通过《世界人权宣言》传布了一个美丽新世界的蓝图。葛兰顿教授向我们揭开了这段充满激情和智慧、斗争和妥协的历史。全书叙述清晰,译笔流畅,可读性很强。
    ——何海波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本书讲述的是世界政治史上一次良心战胜权力的范例,即《世界人权宣言》诞生的故事,文笔生动优雅,立场公允厚道,可读性极高,对于深刻理解人的解放及个人在历史上的可能作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值得每一个识字的人认真品读。
    ——於兴中 康奈尔大学法学院王氏中国法讲座教授
    该书引人入胜地讲述了《世界人权宣言》的起草过程以及罗斯福夫人这位杰出女性先前未被充分认识到的成就。罗斯福夫人在这一事业中代表美国。这是一个与后冷战世界新近有关的故事。
    ——弗朗西斯·福山,斯坦福大学教授
    借由20世纪灾难性的错误,历史上重要的一些权利得以浮现。玛丽·安·葛兰顿以她独有的方式,充满智慧、激情与优雅地为我们讲述了这一精彩故事。她让书中的人物变得鲜活,向这个星球上的每个人解释了普遍性权利的重要性。这是一部伟大的作品,也是一本重要的读物。
    ——艾伦·德肖维茨,哈佛大学法学院教授

目录

张彭春与那伟大的一代人(中文版序)
致 谢
序 言
第一章 渴望自由
第二章 主席夫人
第三章 万事开头难
第四章 穷尽所有权利
第五章 哲学观调查
第六章 通宵达旦日内瓦
第七章 风暴眼
第八章 巴黎之秋
第九章 各国都有话说
第十章 不容断章取义
第十一章 坚 冰
第十二章 围绕“普遍性”的论争
尾 声《宣言》今日
附 录
1 1947年6月秘书处草案(汉弗莱草案)
2 1947年6月经卡森修订的草案(卡森草案)
3 1947年6月经人权委员会全体代表修订的草案
4 1947年12月人权委员会草案(日内瓦草案)
5 1948年6月人权委员会草案(成功湖草案)
6 1948年12月第三委员会草案(第三委员会草案)
7 1948年12月10日《世界人权宣言》
注 释
索 引
《雅理译丛》编后记

前言

  

    公元前416年,雅典海军正蓄势待发,准备入侵弱小的岛国米洛斯。惊恐的岛民派出使者,试图与海上霸主论理。然而,雅典人轻蔑的拒绝回响了几个世纪:“你们知道,我们所做的不过是这个世界通行的规则,即谈判仅存在于平等强权之间,对于不平等的双方而言,强者可以肆意而为,而弱者就必须承受。”1
    从雅典对米洛斯人的奴役和屠杀到今天,历史已为这句残酷的名言提供了无数实证。但令希腊人没有想到的是,在他们施加暴行的几千年后,这个星球上的强国竟接受了弱小之邦的要求,承认了一个可以衡量每个国家行为对与错的普遍性标准。1948年12月10日,当联合国大会以无反对票的形式通过《世界人权宣言》,国际关系中的道德律在巴黎的深深夜色中被永远地改变了。
    1947年年初,应刚成立不久的联合国的要求,一群杰出人士带着对于两次世界大战记忆犹新的恐惧,聚集在埃莉诺·罗斯福夫人(Eleanor Roosevelt)的领导下,共同起草世界上第一份“国际权利法案(international bill of rights)”。其实,在当时的强权看来,创立联合国的主要目的是在战后构建与维持集体安全。而人权项目则是次要的,只是作为对小国的让步,同时也是对众多宗教和人道团体希望同盟国践行其战争承诺的回应。当初同盟国曾保证,国际社会再也不会纵容如两次世界大战这般对人类尊严的大规模践踏。然而,英国、中国、法国、美国和苏联其实并不希望上述保证影响其行使国家主权。
    令很多人惊讶的是,在这之后,人权居然成为了连最顽固的现实主义者都无法忽视的政治因素。事实上,《世界人权宣言》不仅形成了文件,更象征着一种显著变化,即弱国在强国面前的发言权变大了。2它挑战了这样一种长期存在的观点,即所谓主权国家如何对待其本国公民完全是其内政,与他国无关;它说出了那些广泛而深入人心的诉求,助力推翻摇摇欲坠的殖民帝国;它那三十条简洁的条款启发或影响了包括德国和意大利新宪法在内的几十部战后与后殖民时期的宪法与条约;它成为了国际人权战士的北极星,指引他们向政府施压,要求其兑现承诺;它培育了对于公权力滥用的监督力量,使得原本可能被掩盖的丑闻曝光于天下。《宣言》验证了苏联和南非在1948年所怀有的最糟糕的恐惧,它集结起自由运动,推动了极权政权在东欧的垮台,敲响了种族隔离制度的丧钟。对于如今绝大多数保障权利的文件而言,它是文本上的渊源和最初的灵感。3
    1946年,同盟国从对德国和日本战犯的审判中发展出了国际刑法的纽伦堡原则。该原则与《世界人权宣言》以及1948年通过的《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Genocide Covention)共同形成了国际新秩序的核心。在这一秩序下,一国如何对待其国民不再豁免于外部的审查:通过允许起诉一国战时的国内暴行,纽伦堡原则宣示了惩治最为粗暴的践踏人类尊严行为的决心。《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则规定了其签署方负有预防和惩罚灭绝种族行为的义务,无论该等行为是否发生于战争期间。4而《世界人权宣言》更加雄心勃勃。《宣言》宣称“对人权的无视和污蔑酿成了惨绝人寰的野蛮暴行”,它的目标在于“预防”而非惩罚。5
    如今,我们这个星球上冲突日益频繁,但人们却更加相互依赖。人类究竟应当如何实现跨国交流、共同规划未来,《宣言》是目前唯一并且最重要的参考。然而,岁月和忘却正在带来负面影响。即便是在国际人权运动内部,《宣言》也已更像是一座只可远观的纪念碑,而不是一份可以由一代代人不断重新认识的具有生命力的文件。事实上,很少有这样一部文本受到如此广泛的赞誉,却又极少被阅读和理解。
    《宣言》是历史的新篇章,而现代人权的历史肇始于十七、十八世纪第一波“权利时刻”所诞生的伟大人道主义宪章。1689年英国的《权利法案》(Bill of Rights)、1776年美国的《独立宣言》(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以及1789年法国的《人权与公民权利宣言》(Declaration of the Rights of Man and Citizen)1789年法国的《人权与公民权利宣言》在中国也被译作“《人权宣言》”。都是缘于推翻独裁统治的斗争,旨在建立基于被统治者同意才能产生的政府。它们宣称人人生而自由平等,政府的目的是为了保护人们与生俱来的自由。它们兴起了权利的现代话语。
    现代权利话语从一开始就分为两大体系。一脉受到了欧洲大陆思想家,尤其是卢梭(Rousseau)的影响,给予平等与“博爱”更多空间,调和权利与义务并且限制它们之间的关系。作为权利的保障者和需求的保护者,国家在该体系中以正面形象出现。具有这一传统的宪法性文件包括了18世纪90年代的《法国宪法》、1794年的《普鲁士一般邦法》(the Prussian General Code)以及1815年的《挪威宪法》。除了政治与公民权利,上述宪法性文件还规定了为穷人提供救济的公共义务。从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为了回应工业化带来的残酷后果,欧洲大陆的社会主义者和基督教民主政党基督教民主政党是一些西欧国家中的一股政治力量,其主要的政治观点是主张将基督教关于社会和经济公正的观点与自由主义关于政治民主的观点相结合。比较有代表性的基督教民主政党如德国基督教民主联盟(简称“基民盟”,即德国总理默克尔所属的政党)、瑞士基督教民主人民党(简称“基民党”)等。 逐渐将这些家长式的原则演变为社会与经济权利。
    而在盎格鲁—美利坚(Anglo-American)体系本书中这一概念指英美普通法体系。 的权利语境中,个人的自由与主动性相较于平等或社会团结被更多地强调,一种对政府更强烈的不信任也被注入其中。上述两种传统的不同之处主要在于程度与侧重,但它们的精神都渗入了其所处社会的每个角落。
    当拉美国家在19世纪纷纷实现独立时,上述两脉源流开始产生交集。绝大多数新国家保持了它们欧洲大陆式的法律体系,但采用了美国模式的宪法,以此补充对工人和穷人的保护。苏联宪法则选择了一条不同路径:它将个人置于国家的从属地位,让平等高于自由,更强调社会与经济权利,而非政治与公民自由。
    1948年,《世界人权宣言》的创作者们对于先前有关权利与义务的思考进行了精心梳理。在全面研究了来自五湖四海的资料后,他们相信找到了一系列没有任何一个国家敢于公开否认的核心原则。于是,他们将这些原则编织进一部统一的文件,该文件迅速取代了所有先前类似的文献,成为了当今世界现行权利文件的主要范本。
    其实,《宣言》本应被视为一个整体看待,不容断章取义。《宣言》对于自由的理解不可脱离其对于社会责任的回应[从某种程度上说,这是受到了富兰克林·罗斯福(Franklin Roosevelt)著名的“四大自由”的启发。“四大自由”同时包括了言论自由、信仰自由、免于恐惧的自由(freedom from fear)以及免于匮乏的自由(freedom from want)]。但是,冷战伤害了《宣言》的有机统一。美国与苏联都无法抗拒将《宣言》视为政治武器的兵器库:各自都从文本中挑选自己所钟爱的条款,却忽视其余的部分。从权宜之计到成为习惯,直至对于这些原则一体化的认知消失。如今,《宣言》几乎已经被广泛视为是一份任何人皆可根据其口味随意点选的权利菜单了。
    有事实表明,国家与利益团体越来越多地开始从人权角度考虑其日常工作的安排设定,或者衡量其行为的合理性。这是人权理念获得成功的一种表现。如今几乎每场国际争端早晚都会牵扯到人权问题,几乎每次军事行动都宣称具有人道主义的正当性。但是,《宣言》的内容越被撕裂和政治化,强者以人权保护为幌子,通过武装干涉或经济制裁强加其意志于他人的风险就越高。
    现今最普遍也是最不幸的误解在于,认为《宣言》旨在推动单一化的权利模式,而不是提供可以通过多样的合理方式适用于不同文化的普遍性标准。这一困境在许多方面加剧了对于《世界人权宣言》的怀疑,也使得更多人相信人权运动本身其实就是西方文化帝国主义的表现。
    罗斯福夫人认识到了上述危险。她喜欢说,任何表达理念的文件都“不会有任何分量,除非人们知晓它们,理解它们,并且在现实生活中需要它们”。6本书正是要严肃对待罗斯福夫人提出的“知晓”《世界人权宣言》的要求——这并不是要服务于“原教旨主义”,而是形势所迫:一方面,全球一体化的力量正所向披靡;与此同时,各民族的自信心又日益升温。因此,我们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需要一个清晰的标准,作为超越意识形态与文化壁垒的对话基础。这一标准应如同罗斯福夫人曾经对于联合国的评价那样:在某个更好的机制形成之前,作为“一座我们可以会面与对话的桥梁”。
    本书讲述了国际人权标准从理念变为现实的全过程,讲述了这一过程中克服的种种困难,讲述了《宣言》勇敢尝试让理性与良心战胜强权与利益的努力所遭遇的现实威胁。《宣言》的故事在很大程度上是一段旅程,而行者则是一群杰出的人士,他们回应了一个独特历史时刻的挑战:在二战结束至苏联与美国的同盟最终瓦解的短暂间隙,只有联合国与世界银行等主要国际组织得以创立,也有幸让《世界人权宣言》的创作者们完成了使命。第一届人权委员会的代表们都深切意识到,他们是在与时间赛跑:在他们所处的那个时代,俄国与西方的关系正在恶化,柏林墙飘荡着另一场世界大战的幽灵,巴勒斯坦问题让全世界陷入对立,而冲突又在希腊、朝鲜和中国纷纷爆发。机会之窗在《宣言》获得通过后不久就关上了,此后的四十年间再未打开。
    美国与苏联日渐加深的敌意只是《宣言》创作者们遇到的诸多令人头痛的问题之一。由于创作者们试图表述一系列清晰的可适用于全世界的原则,因而他们必须克服语言、文化以及政治上的差异,消弭私人恩怨。他们都意识到了最终的成果并非完美,但他们的努力已足以证明,即便是持有对立世界观的人们也可能共同认同一些具有普遍性的正派标准。
    对于今日已经不相信存在超越意识形态分歧可能的人们来说,罗斯福夫人对待其苏联对手坚定而平和的态度,以及黎巴嫩代表查尔斯·马利克(Charles Malik)与中国代表张彭春之间严肃但又彼此尊重的哲学交锋实在有太多值得学习的地方。马利克与勒内·卡森(René Cassin)之间密切的工作关系也引人思考。其实上述两人的政治观点是截然对立的:马利克是阿拉伯联盟(Arab League)的首席发言人,卡森则热心支持犹太人建立自己的国家,而且他有29位亲人死在了集中营中。然而,只要一想到两次世界大战以及滥杀无辜的行为已经让人世间绝望,创作者们在他们自己希望帮助战后世界更美好、更安全的决心面前就不可能无动于衷。
    除了罗斯福夫人,绝大多数当年参与制订《宣言》的人权委员会代表如今在他们的祖国以外都已鲜为人知。他们中间包括了那个时代最有能力、最有意思的公众人物:例如,菲律宾记者卡洛斯·罗慕洛(Carlos Romulo),他的文章曾因预见到了殖民主义的终结而荣获普利策奖;加拿大人约翰·汉弗莱(John PHumphrey),他是联合国人权司司长,工作态度一丝不苟,准备了《宣言》的初稿;印度代表汉莎·梅塔(Hansa Mehta),她确保了《宣言》远在多数国家法律承认妇女平等权之前就对此作出掷地有声的清晰宣示;俄国代表阿列克谢·巴甫洛夫(Alexei Pavlov),他是俄国一位著名的条件反射科学家指俄国著名条件反射科学家伊凡·巴甫洛夫(Ivan Pavlov)。巴甫洛夫曾通过狗的唾液条件反射试验提出经典性条件反射学说。 的侄子,虽然天资聪颖,却总是不得不通过“矫枉过正”的方式来摆脱对于他“资产阶级”出身的怀疑;还有智利代表埃尔南·圣克鲁斯(Hernán Santa Cruz),他是一位令人印象深刻的左翼人士,帮助确保社会与经济权利与传统的政治与公民自由一起共同在《宣言》中占据显著的位置。
    在《宣言》所有的创作者中,有四位扮演了关键的角色。他们是:中国哲学家和剧作家张彭春,他特别精于消弭文化间的冲突;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卡森,他是自由法国的法学天才,将《宣言》从一纸简单的权利清单转化为具有体系性和相互关联性的一系列原则;存在主义哲学家出身的外交大师马利克,他是阿弗烈·诺夫·怀海德(Alfred North Whitehead)英国数学家和哲学家,过程哲学的创始人。 与马丁·海德格尔(Martin Heidegger)德国哲学家,20世纪存在主义哲学的创始人。 的得意门生,引领《宣言》在1948年紧张的冷战氛围中仍获得了联大的通过;还有一位便是罗斯福夫人,战后的美国已经一跃成为世界霸主,而她的声望与个人气质都恰好能影响美国的关键决策。张彭春、卡森、马利克和罗斯福夫人都是在正确时刻出现的正确的人。要不是上述四位的独特贡献,《宣言》可能至今也无法见诸天日。
    在本书中,我试着通过参与者自己的日记、信件、回忆录、访谈、会议记录以及其他同时代的叙事来讲述《宣言》的历史。本书援引的许多材料先前从未出版过,它们为解答《宣言》涉及的政治问题及其起源之谜提供了新的说法。上述材料包括:我独家获得的马利克的大量日记和文稿、1999年秋天解密的苏共中央政治局档案文件、张彭春子女编写的张彭春传记以及(来自马利克选集的)人权委员会开会时留下的文字记录稿。此外,罗斯福夫人在那段历史中的角色被视为其最为杰出的成就,对于这一内容,本书的材料也提供了更为全面的介绍,填补了其相关传记中的空白。
    这个有关现代人权运动渊源性文件的故事讲述了一群杰出人士如何克服政治分歧、文化障碍与个人恩怨,努力在一起有效地进行合作的故事。他们从人间的废墟上站起来,从罄竹难书的错误出发,迈向权利史上的新时代。这个故事并没有完结,今日的作为与决定仍将或好或坏地影响着它的进程。
    让我们从头开始讲述这个故事。1945年春,厌倦了战争的世界已着手迎接和平与自由的梦想。

后记

  

    面前的这套《雅理译丛》,最初名为“耶鲁译丛”。两年前,我们决定在《阿克曼文集》的基础上再前进一步,启动一套以耶鲁法学为题的新译丛,重点收入耶鲁法学院教授以“非法学”的理论进路和学科资源去讨论“法学”问题的论著。
    耶鲁法学院的师生向来以Yale ABL来“戏称”他们的学术家园,ABL是anything but law的缩写,说的就是,美国这家最好也最理论化的法学院一一除了不教法律,别的什么都教。熟悉美国现代法律思想历程的读者都会知道,耶鲁法学虽然是“ABL”的先锋,但却不是独行。整个20世纪.从发端于耶鲁的法律现实主义,到大兴于哈佛的批判法学运动,再到以芝加哥大学为基地的法经济学帝国,法学著述的形态早已转变为我们常说的“law and”的结构。当然,也是在这种百花齐放的格局下,法学教育取得了它在现代研究型大学中的一席之地,因此,我们没有理由将书目限于耶鲁一家之言,《雅理译丛》由此应运而生。
    雅理,一取“耶鲁”旧译“雅礼”之音,意在记录这套丛书的出版缘起;二取其理正,其言雅之意,意在表达以至雅之言呈现至正之理的学术以及出版理念。
    作为编者,我们由法学出发,希望通过我们的工作进一步引入法学研究的新资源,打开法学研究的新视野,开拓法学研究的新前沿。与此同时,我们也深知,现有的学科划分格局并非从来如此,其本身就是一种具体的历史文化产物(不要忘记法律现实主义的教诲“to classify is to disturb”),  因此,我们还将“超越法律”,收入更多的直面问题本身的跨学科作品,关注那些闪耀着智慧火花的交叉学科作品。在此标准之下,我们提倡友好的阅读界面,欢迎有着生动活泼形式的严肃认真作品,以弘扬学术,服务大众。《雅理译丛》  旨在也志在做成有理有据、有益有趣的学术译丛。
    第一批的书稿即将付梓,在此,我们要对受邀担任丛书编委的老师和朋友表示感谢,向担起翻译工作的学者表示感谢。正是他们仍“在路上”的辛勤工作,才成就了我们丛书的“未来”。而读者的回应则是检验我们工作的唯一标准,我们只有脚踏实地地积累经验一一让下一本书变得更好,让学术翱翔在更广阔的天空,将闪亮的思想不断传播出去,这永远是我们最想做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