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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不起的狐狸妈妈/名译经典童书馆

  • 定价: ¥36
  • ISBN:9787548823667
  • 开 本:16开 平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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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出版社:济南
  • 页数:232页
  • 作者:(加)E.T.西顿|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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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11-01 第1版
  • 2016-11-01 第1次印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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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E.T.西顿于1946年走完了他的人生旅程,享年86岁。
    西顿一生爱护野生动物,和它们一起生活在大自然的怀抱里。
    西顿死后六十多年,人类的文明越来越进步,大自然的原始状态却越来越遭到破坏,这个时候重读西顿动物小说,是一件有着深远意义的事。
    E.T.西顿著的《了不起的狐狸妈妈》是一部描写野生动物的故事集。

内容提要

  

    E.T.西顿著的《了不起的狐狸妈妈》是一部描写野生动物的故事集。那些天赋不凡又带有悲剧色彩的野生动物形象,如狼王、牧羊犬、野马、松鸡、乌鸦、狐狸、兔子、黄狗等,它们和人类一样有情有义,有胆有识。由于生存竞争,它们最终都不可避免地走向了悲剧结局,这令读者唏嘘不已。西顿将他笔下的动物放在与人类平等的位置,挖掘出动物生命中的可贵品质,用生动简练的语言给大家展示了一个崭新而辽阔的野生动物世界,让我们对生命的理解和感受变得丰富和完整,由此感恩生命、敬畏生命。

目录


狼王老暴
爱犬宾哥
侧对步黑野马
松鸡红颈毛
乌鸦银斑
了不起的狐狸妈妈
白尾巴豁耳兔
黄狗巫力

前言

  

    这本书里给朋友们讲的故事,都是“真人实事”。朋友们在阅读过程中,可能发现我时而游离于严格的现实的真实,但是,我写到的这些动物没有一个是虚构出来的。它们确实都在我所描述的环境中生活过,它们在现实中表现出来的英雄能耐和独特性格其实比我写出来的还要鲜明和精彩。
    我一直认为,博物学具有相当大的魅力,可这魅力却在很大程度上被充斥于常见图书中的那些含糊、雷同的老生常谈的文笔给折损掉了。不妨设想一下,花上半天的劲儿读上十页有关人类风俗习性的干巴巴概述,哪有阅读同样篇幅的专写某个伟人的精彩一生的文章来得有益?我在写书中的故事时,给自己定下了如下务必遵循的原则:一定认真选择个体对象的真实性格及其生活的典型环境,绝不能用寻常牧人的眼睛去漫不经心地观察和记录有关动物的流水账。
    考虑到我在写作中采用杂取众多位来合成一个主人公的法子,乍看这与上面的原则有些矛盾,原因在于,如果百分百忠实地记录自己亲眼观察到的某一个动物主角,那样得到的只能是些很难连贯起来的文字片段,让人难以卒读。我可以负责任地说,在书里的狼王老暴、爱犬宾哥以及那匹没有名字的黑野马身上,几乎没有一点与事实不符。下面就简单说说这些故事主角的情况。
    牧场上的人都知道,在1889年到1894.年之间,狼王老暴在喀伦泡一带过的可是狂妄得没边没沿的传奇生活。一些牧场主记得很清楚,老暴死的那一天是1894年1月31日。
    宾哥,是我的爱犬,我们彼此相处是从1882年持续到1888年的六年时间,中间我曾到纽约做过几回时间较长的访问,与宾哥的联络中断过几回,在马尼托巴省的朋友们都知道这事。而我的老朋友、坦恩牧场的主人,看了写宾哥的这篇,可以得知他的狗是死于何故。
    至于黑野马,它是生活在19世纪90年代初期,跟狼王老暴的时间差不多。这一篇算得上是十分严格的实录,如果不过多考虑个别读者对黑野马死亡方式的一点争议的话。据我调查所知,它在第一次被赶进牲畜栏时,脖子被扭断了。那个牧人“老火鸡爪印”现在何方,我没有打听到,否则这个故事的结尾就可以写得无懈可击了。
    那条“恶狗”巫力,老实说,在我笔下是由两条狗合二为一的。它们都是杂种狗,有着牧羊犬血统,最终被培养成牧羊犬。黄狗巫力的故事,前半段是如实地写来,它与原主人失联之后的故事没有人清楚,只知道它成了一只狡诈成性的凶恶的羊群杀手。于是,故事的后半段,我将另一只狗的细节接了上去,这也是一只黄狗,跟前面那只一样过着两面派的生活,白天它是只忠诚老实的牧羊犬,夜里就成了嗜血好杀、无法无天的大魔怪。这一类事情对于在牧场生活的人们来说,并不是多么罕见。我在写这一系列动物故事的过程中,还听人说起过另一只过着双重生活的牧羊犬,它在每个夜晚去虐杀附近的小狗,以此为乐,并把杀死的小狗全部埋藏在一个沙坑里。当主人发现它这一罪恶行径时,已经有20只小狗遭了它的毒手。这只恶狗最后死掉的情形,跟我这本书里写的巫力大体一样。
    再说说红颈毛。它曾生活在多伦多北部的唐河谷地,我的不少朋友至今还记得它。它被害的时间是1899年,地点位于宝塔山与富兰克城堡之间。我有意地没有写出那个凶手“老笨蛋”的真名实姓,是因为我认为应当被送上耻辱架的是人类集体的凶残,而不想将罪过仅仅记在某一人类个体身上。
    乌鸦银斑、白尾巴豁耳兔和了不起的狐狸妈妈,也都是根据再真实不过的动物原型写出来的。诚然,我是将它们各自同类中不止一位的冒险经历集中在了某一位身上,但我写进书中的每一个情节都来源于真实的生活。
    这些故事,都是真实的。这从全部故事都是以悲剧告终这一点上也能得到佐证。唉,在人类做主宰的世界里,无数野生动物的一生总是以悲剧结尾。
    我写的这些故事,当然是想要传达一个共同的思想,用上一世纪(18世纪)人们的话说,就是富于道德寓意。不用说,每位读者朋友看了故事,都会自然产生自己的理解,见仁见智,可我还是更愿意大家都有一个与《圣经》的寓意一样古老的共识,那就是:我们和动物,其实同属一个家族。人类所具有的优点在动物身上并不缺乏,而动物所具有的一些特点,我们人类也一样拥有。
    野生动物同人类一样,都是有情有欲的生命,只不过在程度上有所差别而已。要说它们应当享有自己的权利,完全在情理之中。可惜这样一个再合理不过的观点,现代文明世界的人们才刚刚意识到,而信仰佛教的人们早在两千多年前就已经有了护生的理念了。
    欧内斯特·汤普森·西顿
    1898年8月14日于纽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