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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不起的盖茨比(全译本)(精)/经典译文

  • 定价: ¥26
  • ISBN:9787541145971
  • 开 本:32开 精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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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出版社:四川文艺
  • 页数:197页
  • 作者:(美)F.S.菲茨杰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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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04-01 第1版
  • 2017-04-01 第1次印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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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了不起的盖茨比》是20世纪美国最杰出的作家之一F.S.菲茨杰拉德的代表作。
    20世纪20年代的美国,空气里弥漫着欢歌与纵饮的气息。一个偶然的机会,穷职员尼克闯入了挥金如土的大富翁盖茨比隐秘的世界,惊讶地发现,他内心惟一的牵绊竟是河对岸那盏小小的绿灯——灯影亮处,住着让他魂牵梦萦的黛西。然而,冰冷的现实容不下飘渺的梦,到头来,盖茨比心中的女神只不过是凡尘俗世的物质女郎——当一切真相大白,盖茨比的悲剧人生亦如烟花般,璀璨只是一瞬,幻灭才是永恒。

内容提要

  

    《了不起的盖茨比》为美国作家F.S.菲茨杰拉德最有代表性的长篇小说。
    本书是美国作家菲茨杰拉德1925年所写的一部以20世纪20年代的纽约及长岛为背景的小说。故事通过普通小职员尼克的叙述展开。尼克从中西部来纽约闯荡,租住的房子凑巧在盖茨比的豪宅旁,由此结识了富豪盖茨比。了解到盖茨比五年前与他的表妹黛西有一段感情,但那时他只是一个无权无势的穷军官。第一次世界大战被派往欧洲,两人因此分手。几年后盖茨比在东部闯荡,心里依然深爱着黛西,偶然机会成为暴发户后,盖茨比建起豪宅,经常在别墅里举行盛大的晚会,想以此吸引黛西的注意。而黛西此时早已嫁给了富少汤姆,两人婚后并不幸福,汤姆在外面有其他女人。盖茨比与黛西经过重重设计后终于相见,旧情复燃。一天,黛西开车不小心撞死了人后逃逸,这人恰好是与汤姆相好的威尔逊太太。在汤姆的挑拨下,威尔逊枪杀了盖茨比。作为盖茨比唯一的朋友,尼克在葬礼的操办过程中目睹了人们在盖茨比死后的漠视无情。

目录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前言

  

    谈谈原著的“味道”
    在各种文学译著中,涉及译者作序,我们所见的多是用大段文字,对作者一生做全方位多角度回顾(有时连其祖上几代都要细致交代上一番);其次,便是一定要对作品基本内容加以概括,对中心思想加以总结,甚至对主要人物形象做深度解剖,大有代替读者进行思考之意。有的译序多达数十页,光是这部分就占了大量篇幅,其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鸡肋”意味更加明显。
    译者以适当笔墨交代作者经历和成书背景之类倒也无妨(虽然只要上网搜索,这类东西都可轻易查到),但对那种动辄洋洋万言的内容分析和明显的“剧透”做法,我一向不以为然,是以借着为本书撰写译序之机,宁可反其道而行之,打算以粗浅之见约略谈谈翻译问题。
    毫无疑问,翻译文学作品,就要力求辨识原著的“味道”并尽量将其译出。何谓“味道”?概括来说,就是作者的文风。就文学著作而言,各人有各人的文风,譬如,有的作者惯于精雕细琢,有的措辞朴实无华,因此对于译者而言,同一句话使用直译或意译,多一字或少一字,用这个词而不用那个词,即便其中并无对错之分,实际阅读效果可能有所差别,有时甚至大相径庭。这就对翻译工作者提出了较高要求。翻译界一向有“诗歌不可译”一说,就是对文学语言在转换过程中,常会发生某种语义偏离或缺失的一种感叹,小说翻译同样存在相似情况。要译出原著的“味道”,就要尽量在翻译上做到准确无误。
    有鉴于此:我个人的观点是,首先,译者务必在明确作品基本风格的前提下,在翻译过程中采取灵活方式,该用直译则用直译,该用意译则用意译,该添字便大胆添字(哪怕原文无),该减字便果断减字(哪怕原文有),切勿死板拘泥,毫无变通。其核心目的就是,要让翻译语言更贴近母语传统而非“外语”风格,尤其要避免那种生硬晦涩、不中不洋的“欧化中文”,要让读者经由“母语”的地道措辞而感受原著的真实“味道”。其次,译者务必认真对待英语“一词多义”现象,尽量减少文本出现各种错译(其他所谓“漏译”、“误译”皆可归入此类),这自然也是保证作品“原汁原味”的重要前提。
    另外,就文学翻译而言,正确对待作品注释也很重要。注释虽然司空见惯,其作用却往往被某些译者严重忽略——不是省略不注,就是言不及义,如蜻蜓点水般一笔带过,从而难以充分增强读者对作品的理解。
    总而言之,我以为要“如实”传达原著品格,上述标准几乎是唯一可行的途径。笔者在译《了不起的盖茨比》的过程中,便深刻体会到这一点,在此不妨具体举例说明——
    比如,本书第一章有部分相对抽象的叙述,其中有“personalit),”一词,包含“个陛、名人、人格、品格”等多种含义,它在原句中似乎更适合作为“人格”或“品格”理解,指的是人的行为和心理特征的总和,在汉语里显然属于中性词,于是,有的译者便不假思索地直译为“人格”——“人格是一系列连续不断的成功行动”云云,这就显然读不通了,须知人格有好有坏,有优有劣,怎能—概日之“成功”呢?另外将人格直接描述为“行动”也甚为奇怪。这是译者只考虑到该词表面含义,而忽视它在英语中深层意思的缘故。
    如同汉语一样,英语也有很多一词多义现象。有的译文使用的词义乍看貌似合理,殊不知与原著相去甚远,甚至闹出令人啼笑皆非的情况。读者若不对照原文,也很容易被蒙混过去。笔者还是以《了不起的盖茨比》一书为例,列举出某些译本的部分常见错译:
    “我家主人的车?”人人都能听见管家对着话筒大吼,“我很抱歉,夫人,现在我们真没法提供——晌午太热了,金属皮烫手啊,碰都没法碰!”(见本书第七章)
    常见错译:把原文的“the master's body”译成“主人的尸体”或“主人的身体”。
    ……
    当黑色花环还挂在门上时,子女们就卖掉了他的房子。(见本书第五章)
    分析: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美国社区,某户人家门上放一个黑色标志物或黑色花环,表明这家新近有人去世。简单地译成“丧事的/哀悼的/吊唁的黑色花圈还挂在门上”,同样让人感到迷惑。
    凡此种种,不一而足,似乎是小说多个译本普遍存在的问题。最后还需指出的一点是,英语中表达“我和某某人”时,使用的都是“and I”或“and me'’这一语序,译成汉语时就要颠倒过来,即译成“我和某某人”。这本该是通晓英语者的基本认知,但翻阅包括《了不起的盖茨比》在内的多种文学译著,往往满目皆是“某某人和我”,却少见“我和某某人”,完全不符合汉语表达习惯,读起来颇为别扭。另外,译著对于人称代词“he(他)”、“she(她)”以及“it(它)”的灵活处理也很重要,毕竟英语和汉语不同,前者仅从读音便可区分,后者只能从字形加以区分。笔者以为,文学作品除理所当然地要供读者阅读之外,也应适合于直接朗读和聆听,并确保读者不会被连续出现的“他、她、它”弄糊涂,因此译者在翻译时也要联系上下文,以相应的人名或物品名称酌情取代人称代词。
    以上细节看似不大起眼,从出版和读者角度考虑,却不该有丝毫忽视。诚然,任何译文都会有这样那样的不足,这是在所难免的,而且翻译不易,笔者深知其中甘苦,因此,本人在不揣冒昧指出上述文本瑕疵的同时,也由衷地向所有同行的辛勤工作及其成果表示敬意。另外,由于时间紧张加之水平有限,本书若有任何纰漏或不当之处,欢迎读者批评指正(电子邮箱:chineseyhs@aliyun.com)。
    最后,感谢四川文艺出版社吴鸿社长,以及刘芳念和邓敏女士的充分信任与支持,为本书翻译工作的顺利完成提供了有力保证。
    于海生
    2016年5月28日
    于北京昌平·保利罗兰香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