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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法治的分析与建构(修订版)/国家转型与法学丛书

  • 定价: ¥49
  • ISBN:9787509383209
  • 开 本:32开 平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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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折扣:
  • 出版社:中国法制
  • 页数:37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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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泮伟江著的《当代中国法治的分析与建构(修订版)》所分析和还原的现代西方法治经验,既非美好,也未必适合中国。究竟现代西方法治经验是否能够成功地移植到中国,端看如何理解中国社会正在进行的深刻转型。就作者的观点而言,现代西方意义的法治系统之建立,对这种转型而言是必要的。但这种必要性未必如十多年来许多法治理论家所描绘的那般美好。它既不许诺法治理论家所描绘的终极正义的实现,也不能安顿近一百多年中国社会转型之冲击下中国人纠结已久的“人心”。

内容提要

  

    泮伟江著的《当代中国法治的分析与建构(修订版)》描述和诊断了当代中国法治转型时期呈现出来的各种疑难杂症,进而指出,我国已经进入大规模陌生人群治理的风险社会阶段,对现代法治的建构有着客观的需求,尽管如此,我们对现代法治的性质、内部运作的结构与逻辑仍然缺乏合适和本土的“基本理解”。法治建设的困局实质是基本概念的危机。为此,理论上的急务,就是结合中国法治转型的经验,澄清现代法治的内涵。这就需要一套适合观察这种大规模现代社会的理论话语。本书就是引介这种理论范式转化的一次努力。

作者简介

    泮伟江,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德国法兰克福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研究方向为法理学、理论法社会学、政治哲学。著作有《当代中国法治的分析与建构》,另有译著:《就事论事:美国最高法院的司法最低限度主义》(桑斯坦)、《司法的过程》(亚伯拉罕)、《魔阵·剥削·异化:托依布纳法律社会学论文集》(托依布纳)、《社会的社会(上)》(卢曼),发表论文三十余篇。

目录

重新认识中国法律的转型性质(修订版序言)
  ——一种方法论的艰难尝试
法治:一种基本概念的危机(初版序言)
第一编  中国法治的困境
  第一章  司法裁判的经验与困惑
    一、问题的提出
    二、基层田野调查的局限性
    三、用“调解”看不到的“裁判”
    四、通过“裁判”理解现代法治与法学
    五、小结
  第二章  对中国传统司法的再观察
    一、中国传统司法的客观性问题
    二、中国传统司法中的意识形态与司法技术
    三、黄宗智的方法论局限
    四、传统中国司法如何保障司法裁判的客观性
    五、小结
  第三章  从规范移植到体系建构
    一、导论
    二、法律移植的本土化困境
    三、他山之石,可否攻玉?
    四、两个层次的法律移植及其相互关系
  第四章  当代中国的变法与法治
    一、导言
    二、清末法律改革以来的变法与法治
    三、法律改革的逻辑:通过法律改变中国
    四、现代风险社会中规范的功能
    五、法律规范何以区分于道德规范
    六、小结
  第五章  常规的例外化与例外的常规化
    ——重新理解中国法律的实效性困境
    一、导言
    二、凯尔森的规范社会学与中国法律的实效性问题
    三、重新理解中国法律的实效性问题_
    四、法律实效性大面积缺失的表现与危害
    五、常规的例外化与例外的常规化
第二编  作为问题背景的现代西方法治
  第六章  现代西方法治的现象与经验
    一、现代西方法治形成的历史背景
    二、何谓现代西方法治_
    三、现代西方法治的德国路径及其局限性
    四、现代西方法治的英国路径
    五、戴雪与哈耶克对英国普通法法治的捍卫
    六、普通法的实证性及其理论意义
  第七章  法治理论的范式替换:卢曼法的社会系统理论
    一、卢曼对现代西方法治形式理性的捍卫
    二、卢曼的“自创生”与“社会系统”的概念
    三、封闭与开放:法律作为一个自创生系统
  第八章  裁判现象学问题:理解与捍卫现代法治的关键
    一、中心与边缘:法律系统内部的再分化
    二、司法决断论的困境:裁判的悖论及其化解
    三、正义作为法律系统的偶联性方程式(Kontigenz Formel)
    四、捍卫现代法治的自主性
第三编  问题的深化与引申
  第九章  中国法律职业化的困境及出路
    一、处于十字路口的司法改革
    二、技术的罪恶:法治背后的人治问题
    三、技术的公共性:法律职业共同体的结构
    四、沦陷的首都:错乱的上诉机制
    五、条条道路难通罗马:判例汇编制度与评价制度的迷失
    六、建构一个中国法律人的公共空间
  第十章  论指导性案例的效力
    ——兼论过渡时期的法理学研究方法论
    一、导论
    二、认知理解与政策工具的层次区分:方法论的初步交待
    三、指导性案例“事实上的拘束力”
    四、指导性案例的“准法律权威性”
    五、积极的和消极的“事实上的拘束力”说
    六、同案同判可能是司法的构成性义务吗?
    七、同案同判与司法的性质
    八、附论:兼谈过渡时期的法理学研究
  第十一章  司法改革、法治转型与国家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一、法治转型,重新出发
    二、中国法治转型的路径依赖
    三、法治转型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四、司法改革:法治转型的关键
结语  必要的交待
初版后记
修订版后记
致谢
附录
  法学的社会学启蒙
    ——社会系统理论对法学的贡献
    一、法学的幼稚与封闭
    二、法理学的自卑
    三、打破规范与事实的鸿沟
    四、法学的社会学启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