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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争与和平法/世界法学名著译丛

  • 定价: ¥78
  • ISBN:9787208148772
  • 开 本:16开 平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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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出版社:上海人民
  • 页数:358页
  • 作者:(荷)胡果·格劳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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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12-01 第2版
  • 2017-12-01 第1次印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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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内容提要

  

    胡果·格劳秀斯著的《战争与和平法》共分三编,主要研究国家间的战争与和平法规问题。在序言中论述权利和法律的起源。第一编,论述战争是否合乎正义;论述何种国民、何种国君享有全部主权、国民对于国君的权利和义务。第二编,论述战争的起源;何谓公物、私产及对人的权利、所有权的义务、刑罚的性质。第三编,论述战时的合法行为等。格老秀斯把国际法从神学桎梏中解放出来,使之植根于近代自然法的基础上形成了独立的法律部门,从而对世界各国之间的政治、经济关系问题的处理发生了重大的影响。

作者简介

    何勤华,1955年3月生,华东政法大学校长,教授,法学博士。兼任中华司法研究会副会长、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会长。
    1977年考入北京大学法律系。1982年1月考入华东政法学院攻读硕士研究生,于1984年12月毕业,留本校法制史教研室任教。1992年10月起,作为对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1999年获“第二届中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称号。2009年获“国家级教学名师”的称号。
    著有《西方法学史纲》《20世纪日本法学》《中国法学史》《法律文化史谭》等多部作品,在法学类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180余篇。

目录

世界法学名著译丛总序
中译本第二版序
中译者序
译者分工与鸣谢
英文版导论:格劳秀斯的著作与影响

第一编
第一章  论战争与法
第二章  战争的合法性之考察
第三章  论公战与私战及主权的性质

第二编
第一章  人身和财产的保护
第二章  人类共有物权
第三章  论财产的原始取得及在海洋与河流中享有的财产权
第四章  以先占、占有和时效方式取得的对无主地的所有权
第九章  管辖权和所有权终止的情形
第十章  由财产而生的义务
第十一章  论允诺
第十二章  论契约
第十三章  论誓约
第十五章  论代表越权签订的条约和约定
第十六章  条约解释
第十七章  论侵害造成的损失和赔偿的义务
第十八章  论使节权
第十九章  论葬权
第二十章  论惩罚
第二十一章  论惩罚的转承
第二十二章  论不正当的战争理由
第二十三章  论值得怀疑的理由
第二十四章  谨防贸然发动战争(即使具有正当的理由)
第二十五章  为他人进行战争的理由

第三编
第一章  战争中的合法行为
第二章  何种情形下万国法规定可以用臣民的财产来偿还主权债。
    反报的性质
第三章  从万国法关于宣战的规定看正义和庄严的战争
第四章  在合法战争中杀死敌人及采取其他敌对行动的权利
第五章  论破坏敌国及剥夺其财产的权利
第六章  论通过行使征服权而获得领土和财产
第七章  论对战俘的权利
第八章  论对被征服者的统治权
第九章  复境权
第十一章  论在正义战争中杀死敌人的权利应当有节制和人道地行使
第十二章  论劫掠敌国时的节制
第十三章  论战争中行使捕获权的节制
第十五章  论对于获取统治权的节制
第十六章  论对被万国法排除在复境权之外的物获取的节制
第十七章  关于战争中立者
第十九章  论敌对双方间的诚信
第二十章  论结束战争的公开约定,包括缔结和约、仲裁、人质以及保证
第二十一章  论战争期间的约定,论休战、安全通行证及战俘的遣返
第二十二章  论在战争中被授予下位权力者的约定
第二十四章  论默示约定
第二十五章  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