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内容提要
人民法院出版社编的《最高人民法院企业破产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简明版及配套规定(新编简明版)/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简明版系列》为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简明版及配套规定系列丛书中的企业破产纠纷专题,通过对最高人民法院企业破产相关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的精选、摘编、重组并在最高人民法院法官选取的重点法条之下嵌入完整解读内容和典型案例的二维码,为法律工作者在司法实践中解决企业破产纠纷类案件提供帮助。
目录
第一部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破产法解释(一)·破产法解释(二)(简明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2011年9月9日)
[司法解释的目的和制定依据]导言
[破产原因的具体情形]第一条
[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认定]第二条
[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认定]第三条
[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认定]第四条
[企业法人解散后债权人提起破产申请]第五条
[债权人申请破产时的举证责任]第六条
[法院对破产申请的审查]第七条
[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交纳]第八条
[对法院依法受理破产申请的监督]第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2013年9月5日)
[司法解释的目的和制定依据]导言
[债务人财产的认定]第一条
[非债务人财产]第二条
[设定担保物权的财产]第三条
[共有财产]第四条
[执行回转财产]第五条
[对债务人财产的保全]第六条
[对债务人财产原有保全的解除]第七条
[对债务人财产保全的恢复]第八条
[撤销行为追回的财产]第九条
[程序转入下撤销行为的起算点]第十条
[明显不合理价格交易撤销时的返还]第十一条
[未到期债务提前清偿撤销的例外]第十二条
[债权人撤销权]第十三条
[有担保债务个别清偿行为撤销的例外]第十四条
[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或基于执行行为的个别清偿]第十五条
[必要个别清偿的撤销排除]第十六条
[无效行为追回的财产]第十七条
……
第二部分 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