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聪明老板不缴糊涂税(企业纳税误区一点通)

  • 定价: ¥49
  • ISBN:9787113244644
  • 开 本:16开 平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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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折扣:
  • 出版社:中国铁道
  • 页数:250页
  • 作者:编者:罗春秋
  • 立即节省:
  • 2018-08-01 第1版
  • 2018-08-01 第1次印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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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纳税是纳税人应尽的义务,但如果税务工作处理不好,企业可能面临纳税风险,比如偷逃税款,被税务机关发现后处以罚款;或者是不清楚纳税误区,白白多缴税款。
    由于企业的税务工作繁杂,相关财务人员很难做到面面俱到,因此工作中难免出错。但有些问题是可以通过学习来避免的,比如了解纳税误区,防止“踩雷”,就能有效避免走人误区,进而降低税务工作的错误率。
    通过罗春秋编著的《聪明老板不缴糊涂税:企业纳税误区一点通》的学习,你将切实了解企业为什么会走人纳税误区,怎样避免走人误区,让你不再对税务工作中的潜在隐患提心吊胆,放心大胆处理税务工作。

内容提要

  

    罗春秋编著的《聪明老板不缴糊涂税:企业纳税误区一点通》是专门汇集和总结企业纳税过程中可能存在误区的书籍,书中对中小型企业在经营与发展过程中可能遇到的纳税问题进行了详细地分析和解答。
    全书共10章,主要包括3个方面的内容,第1、2章主要是介绍企业在税务登记、变更和注销等环节中可能走入的误区,以及营改增后的一些新政策;第3至第8章则从各个税种方面介绍企业可能遇到的纳税困境和误区;最后两章介绍特殊行业中可能存在的纳税误区。
    本书内容由整体到局部,由表及里,在注重细节的同时更注重把握关于纳税误区的大局。文中通过具体案例切实为读者解读纳税误区产生的原因和正确的纳税方法,让读者真正知道是什么、为什么和怎么做。
    无论你是中小型企业经营者,还是即将成为创业者,都可以从本书中学到常见且实用的纳税知识,更好地规避纳税风险,少走弯路。

目录

第1章 税务大流程中的处理误区
  误区No.001 五证合一后不做税务登记
  误区No.002 单次发票领用量发生改变不用核定调整
  误区No.003 普通发票增加领用量时才核定调整
  误区No.004 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的使用
  误区No.005 经营中的某些事务可不用认定和备案
  误区No.006 一般纳税人资格生效日只能为“次月1 日”
  误区No.007 税务零申报的三大误区
  误区No.008 过分依赖税务代理
  误区No.009 统一法人省事且评级不会受牵连
  误区No.010 所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取消认证
  误区No.011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合规就看是否认证
  误区No.012 一般纳税人可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误区No.013 关于税务注销清算存在政策问题
第2章 “营改增”后的税务注意事项
  误区No.014 有的营业税发票还能继续使用
  误区No.015 “营改增”前后地税发票的使用没有变化
  误区No.016 增值税免税能开具专用发票
  误区No.017 个人业务都可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误区No.018 代开增值税发票的各种误区
  误区No.019 取得新三板企业的分红时个税有优惠
  误区No.020 运输业的存在使货运专票还可继续使用
  误区No.021 打印的电子发票均可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误区No.022 一个企业在同一时期只可采用简易计税和一般计税方法中的其中一种
  误区No.023 一般纳税人的简易计税项目不可开具专票
  误区No.024 简易征收不可抵扣进项税额
  误区No.025 文化事业建设费都有税收优惠
第3章 采购与投资活动的增值税处理
  误区No.026 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前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
  误区No.027 在经营本地发生的住宿费不能抵扣进项税
  误区No.028 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可抵扣进项税额
  误区No.029 “失控发票”均不能用于抵扣进项税额
  误区No.030 关于发票上的盖章问题
  误区No.031 只有一般纳税人才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误区No.032 以无形资产或不动产投资,不缴增值税
  误区No.033 个人股东无偿借款给公司时要交增值税
  误区No.034 采购款未支付时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误区No.035 企业购进办公用不动产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第4章 销售活动的增值税税务要点
  误区No.036 适用简易征收的固定资产销售均可开具增值税专票
  误区No.037 所有以差额为销售额的情况都能用“差额征税”功能
  误区No.038 以差额作为销售额的均可全额开具专票
  误区No.039 所有财务费用都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误区No.040 不征增值税项目的进项税额需要转出
  误区No.041 市场价格波动造成售价低于成本的损失可在税前扣除
  误区No.042 小规模纳税人不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误区No.043 销货方给购货方开具专用发票是法定义务
  误区No.044 计入销售费用的员工销售提成不缴个税
  误区No.045 折扣销售的折扣额不计入增值税应税额
第5章 消费税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处理
  误区No.046 扩大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对纳税人不利
  误区No.047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不能计入产品成本
  误区No.048 所有消费税都在生产、委托加工或进口环节缴纳
  误区No.049 “买一赠一”活动的企业所得税统一计算
  误区No.050 企业所得税只有实际缴纳时才能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误区No.051 关于企业所得税预缴的问题
  误区No.052 自查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不能弥补亏损
  误区No.053 跨年度支付的工资不能税前扣除
  误区No.054 “公司+农户”经营均可免征企业所得税
  误区No.055 境内企业购买境外企业的股权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第6章 企业固定资产税务处理容易犯错
  误区No.056 购入的在建工程进项税额都能分两年抵扣
  误区No.057 不同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都为历史成本
  误区No.058 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都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在税前扣除
  误区No.059 所有固定资产折旧都能在税前扣除
  误区No.060 盘盈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不能在税前扣除
  误区No.061 未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改扩建后不调整税务
  误区No.062 更改外购财务软件的摊销年限无须备案
  误区No.063 销售营改增前购买的固定资产按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政策执行
  误区No.064 “以旧换新”固定资产只涉及增值税销项税额
  误区No.065 固定资产的折旧都按税务规定进行处理
第7章 解决其他税种的纳税疑惑
  误区No.066 年所得不足12 万元的不用进行个税年度申报
  误区No.067 车辆保险增值税发票不能作为缴纳车船税的报账凭证
  误区No.068 政府收回土地时付给企业的补偿费需缴增值税
  误区No.069 所有合同都要缴纳印花税
  误区No.070 退还增值税的项目都会退还相应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误区No.071 车辆购置税和车船税可替代使用
  误区No.072 转让土地使用权时土地增值税的计税依据为收取的地价款
  误区No.073 关于土地增值税政策的3 个问题
  误区No.074 企业占用城镇居民的土地才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误区No.075 契税的计税依据都按土地、房屋的成交价格计算
  误区No.076 涉及自然资源买卖的企业都要缴纳资源税
  误区No.077 任何房产都按面积征收房产税
第8章 其他日常经营活动的纳税要点
  误区No.078 跨地区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能税前扣除
  误区No.079 企业的任何财产保险费支出都能税前扣除
  误区No.080 所有营业外支出都需要进行纳税调增
  误区No.081 所有类型的罚款、罚金都能在税前扣除
  误区No.082 任何违约金或赔偿款都需发票才能税前扣除
  误区No.083 员工执业资格考试费不能在税前列支扣除
  误区No.084 员工统一工作服费用支出不能税前扣除
  误区No.085 非正常损失转出的进项税额不能税前扣除
  误区No.086 合理避税要注意的几大误区
  误区No.087 个人投资者从本企业借款不还时可视为红利分配,但不用缴纳个税
  误区No.088 业务发生时支出的餐费就是业务招待费
  误区No.089 企业免费提供给职工居住的宿舍不缴房产税
第9章 房地产行业的税务特点
  误区No.090 出租不动产开具的发票与一般发票无异
  误区No.091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房地产企业以全部价款为准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票
  误区No.092 任何有形动产境外租赁服务都免征增值税
  误区No.093 亲戚之间继承的非住房再次转让按转让价缴纳个人所得税
  误区No.094 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的筹划误区
  误区No.095 以投资或联营方式规避土地增值税是合理的
  误区No.096 将房产转为自用或出租要按照企业所得税政策作视同销售处理
  误区No.097 借款费用资本化可加计扣除
  误区No.098 房地产开发企业代收费用要缴企业所得税
  误区No.099 房地产企业预缴税款计入“已交税费”
  误区No.100 合作建房计算土地增值税与单独建房无异
  误区No.101 房企代垫首付,按购房者实际支付金额计算缴税
  误区No.102 房产企业向业主收取的违约金都会涉税
  误区No.103 售出精装房送家电或家具可视为混合销售
第10章 你不熟悉的其他特殊行业的税务
  误区No.104 建筑企业中简易计税与一般计税不能并存
  误区No.105 “甲供材料”计入建筑服务的销售额
  误区No.106 提供建筑服务的企业都要扣除材料分包款
  误区No.107 餐饮业纳税人任何情况都可用农产品收购发票
  误区No.108 铁路货票、运费杂费收据等可直接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
  误区No.109 安置残疾人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时有人数限制
  误区No.110 残疾人职工工资的加计扣除包含企业和个人承担的所有社保和公积金
  误区No.111 关于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的问题
  误区No.112 只有高新技术企业才可享受研发费的加计扣除
  误区No.113 产权式酒店的分红需纳入税后分配事项
  误区No.114 教育培训机构按一般计税法纳税
  误区No.115 “营改增”后旅游业税务只是税率有变化
  误区No.116 旅游业的四大涉税风险
  误区No.117 动漫产业的税收将一直享有优惠
  误区No.118 营改增后家政服务公司取得的收入都要缴纳增值税

前言

  

    税收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方法之一,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因此,在市场中生存的企业都需要按照税法的规定缴纳相应的税费。由于税收的无偿性,很多企业觉得缴税太多会影响企业的盈利状况,所以都在极力地寻求节税和合理避税的方法。
    但在节税和合理避税的过程中,很多企业纳税人对税法的理解不够深入和透彻,结果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少缴税或偷税、漏税,给企业带来纳税风险。而纳税人之所以对税法的理解有欠缺,主要是税务有很多误区,尤其是在实施“营改增”前后,很多税法有所变动,纳税人却还按照原来的税法规定计缴税费,所以在纳税申报缴纳工作中就会出错,导致企业支付不必要的罚金和税收滞纳金。
    由此可知,认识纳税误区对纳税人来说是必不可少的功课。只有全方位认识纳税误区才能避免被误区“坑骗”,也才能真正地为企业做好税务筹划工作。
    本书正是在这样的现状和前提条件下决定编写的,目的就是要帮助经营者和创业者全面认识“税”,避免承担纳税风险。
    本书包括10章内容,具体章节的内容如下所示。
    ◎第一部分:第1~2章
    这部分主要从税务的整体工作出发,讲解企业在税务登记、变更和注销等环节可能存在的纳税误区,以及营改增后的一些税法新政,使纳税人把握税务工作的大局,让税务工作不再是“万事开头难”。
    ◎第二部分:第3~8章
    这部分主要从企业经营过程中可能涉及的各个税种着手,对每一个税种可能涉及的纳税误区进行详细介绍,列出相关政策依据并给出具体的案例,让纳税人真正认识到税务误区的产生原因和解决办法。
    ◎第三部分:第9~10章
    这一部分是对前述内容的补充和深化,介绍特殊行业涉及的特殊税务处理工作,让本书整体结构更加完善,也使纳税人学到更多平时可能没有关注到的纳税问题。
    本书语言严谨,逻辑清晰,将每一个纳税误区与相应的政策进行对比分析,同时列举具体的案例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政策的准确含义,避免走入纳税误区。根据涉及的内容,本书的读者群定位在税务管理体系不健全的企业纳税人和即将开始自主创业的人士及相关管理者,同时也可作为税务工作者深入学习纳税知识的参考书。
    最后,希望读者能从本书中学到有用的方法和技巧,在实际的税务工作中提高效率并因此受益。由于编者能力有限,对于本书内容不完善或表述不准确的地方希望广大读者批评指正。
    编者
    2018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