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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评注(第4卷)

  • 定价: ¥180
  • ISBN:9787521001563
  • 开 本:16开 平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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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出版社:海洋
  • 页数:733页
  • 作者:编者:(美)迈伦·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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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09-01 第1版
  • 2018-09-01 第1次印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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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内容提要

  

    迈伦·H·诺德奎斯特主编的《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评注(第4卷)》是本评注系列丛书中对《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公约》)实质性条款进行评注的第二部。本卷载系为对1982年《公约》的实质性条款进行评注的各卷中的首卷,处理第三委员会在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上的工作,即第十二部分、第十三部分和第十四部分(第一九二至二七八条),以及《最后文件》附件六,其中涉及保护和保全海洋环境、海洋科学研究以及海洋技术的发展和转让,这些都是以条约形式对海洋法所作的全面表述中的“新”主题。

目录

第十二部分  海洋环境的保护和保全
  导言
  附录
    处理海洋环境保护的多边公约
    处理海洋污染的区域性多边条约和协定
    处理海洋污染的非政府协议和协约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一九二条  一般义务
    第一九三条  各国开发其自然资源的主权权利
    第一九四条  防止、减少和控制海洋环境污染的措施
    第一九五条  不将损害或危险转移或将一种污染转变成另一种污染的义务
    第一九六条  技术的使用或外来的或新的物种的引进
  第二节  全球性和区域性合作
    第一九七条  在全球性或区域性的基础上的合作
    第一九八条  即将发生的损害或实际损害的通知
    第一九九条  对污染的应急计划
    第二〇〇条  研究、研究方案及情报和资料的交换
    第二〇一条  规章的科学标准
  第三节  技术援助
    第二〇二条  对发展中国家的科学和技术援助
    第二〇三条  对发展中国家的优惠待遇
  第四节  监测和环境评价
    第二〇四条  对污染危险或影响的监测
    第二〇五条  报告的发表
    第二〇六条  对各种活动的可能影响的评价
  第五节    防止、减少和控制海洋环境污染的国际规则和国内立法
    第二〇七条  陆地来源的污染
    第二〇八条  国家管辖的海底活动造成的污染
    第二〇九条  来自“区域”内活动的污染
    第二一〇条  倾倒造成的污染
  附录
    第二一一条  来自船只的污染
    第二一二条  来自大气层或通过大气层的污染
  第六节  执行
    第二一三条  关于陆地来源的污染的执行
    第二一四条  关于来自海底活动的污染的执行
    第二一五条  关于来自“区域”内活动的污染的执行
    第二一六条  关于倾倒造成污染的执行
    第二一七条  船旗国的执行
    第二一八条  港口国的执行
    第二一九条  关于船只适航条件的避免污染措施
    第二二〇条  沿海国的执行
    第二二一条  避免海难引起污染的措施
    第二二二条  对来自大气层或通过大气层的污染的执行
  第七节  保障办法
    第二二三条  便利司法程序的措施
    第二二四条  执行权力的行使
    第二二五条  行使执行权力时避免不良后果的义务
    第二二六条  调查外国船只
    第二二七条  对外国船只的无歧视
    第二二八条  提起司法程序的暂停和限制
    第二二九条  民事诉讼程序的提起
    第二三〇条  罚款和对被告的公认权利的尊重
    第二三一条  对船旗国和其他有关国家的通知
    第二三二条  各国因执行措施而产生的赔偿责任
    第二三三条  对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的保障
  第八节  冰封区域
    第二三四条  冰封区域
  第九节  责任
    第二三五条  责任
  第十节  主权豁免
    第二三六条  主权豁免
  第十一节  关于保护和保全海洋环境的其他公约所规定的义务
    第二三七条  关于保护和保全海洋环境的其他公约所规定的义务
第十三部分  海洋科学研究
  导言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三八条  进行海洋科学研究的权利
    第二三九条  海洋科学研究的促进
    第二四〇条  进行海洋科学研究的一般原则
    第二四一条  不承认海洋科学研究活动为任何权利主张的法律根据
  第二节  国际合作
    第二四二条  国际合作的促进
    第二四三条  有利条件的创造
    第二四四条  情报和知识的公布和传播
  第三节  海洋科学研究的进行和促进
    第二四五条  领海内的海洋科学研究
    第二四六条  专属经济区内和大陆架上的海洋科学研究
    第二四七条  国际组织进行或主持的海洋科学研究计划
    第二四八条  向沿海国提供资料的义务
    第二四九条  遵守某些条件的义务
    第二五〇条  关于海洋科学研究计划的通知
    第二五一条  一般准则和方针
    第二五二条  默示同意
    第二五三条  海洋科学研究活动的暂停或停止
    第二五四条  邻近的内陆国和地理不利国的权利
    第二五五条  便利海洋科学研究和协助研究船的措施
    第二五六条  “区域”内的海洋科学研究
    第二五七条  在专属经济区以外的水体内的海洋科学研究
  第四节  海洋环境中科学研究设施或装备
    第二五八条  部署和使用
    第二五九条  法律地位
    第二六〇条  安全地带
    第二六一条  对国际航路的不干扰
    第二六二条  识别标志和警告信号
  第五节  责任
    第二六三条  责任
  第六节  争端的解决和临时措施
    第二六四条  争端的解决
    第二六五条  临时措施
第十四部分  海洋技术的发展和转让
  导言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六六条  海洋技术发展和转让的促进
    第二六七条  合法利益的保护
    第二六八条  基本目标
    第二六九条  实现基本目标的措施
  第二节  国际合作
    第二七〇条  国际合作的方式和方法
    第二七一条  方针,准则和标准
    第二七二条  国际方案的协调
    第二七三条  与各国际组织和管理局的合作
    第二七四条  管理局的目标
  第三节  国家和区域性海洋科学和技术中心
    第二七五条  国家中心的设立
    第二七六条  区域性中心的设立
    第二七七条  区域性中心的职务
  第四节  国际组织间的合作
    第二七八条  国际组织间的合作
  最后文件,附件六
    关于发展各国海洋科学、技术和海洋服务基层结构的决议
    附件
    第一条  评注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