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商品分类

您现在的位置: 全部商品分类 > 政治法律 > 法 律 > 中国法律综合

早期人民司法中的乡村社会纠纷裁断(以太行地区为中心)/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学术文库

  • 定价: ¥59
  • ISBN:9787520122405
  • 开 本:16开 平装
  •  
  • 折扣:
  • 出版社:社科文献
  • 页数:216页
  • 作者:李文军
  • 立即节省:
  • 2018-09-01 第1版
  • 2018-09-01 第1次印刷
我要买:
点击放图片

导语

  

    李文军等著的《早期人民司法中的乡村社会纠纷裁断(以太行地区为中心)》以笔者的博士后出站报告《近世中国的社会本位司法理念及其历史文化基础》为基础形成,又适逢笔者申请的教育部2016年度研究项目《国家治理视野下我国司法运行模式变迁研究(1949-2014)》获得批准,遂将研究视角集中于共产党的“人民司法路线”之形成、发展及独特逻辑。笔者以晋察冀边区太行地区的近百个案例作为素材,既分析了婚姻、土地、百姓财产等当时主要纠纷的实体内容,也分析了纠纷解决的主要形式,各方主体对诉讼结果的影响力,诉讼中的证据形态等程序法问题,更采用量化、社会学、经济学等分析视角,解读了乡村社会的社会结构对纠纷解决方式的制约,乡民的预期和行为偏好与共产党司法路线的内在逻辑联系等。

内容提要

  

    近年来,随着学界对司法改革的持续关注,研究者对政法传统下中国式的司法模式即人民司法模式提出了越来越多的批评和改进建议。与这种视角不同,作者李文军把目光投向了现行司法模式的童年期,关注它出生和成长的过程。相较于为数众多的部门法范式的人民司法研究,《早期人民司法中的乡村社会纠纷裁断(以太行地区为中心)》采取了纵向的历史视角,同时试图对法律史范式的相关研究有所推进,又努力对技术化的规范分析方法进行更多运用。本书并不想得出“中国司法应该是什么样”的结论,而只关注“为什么它会是这样”。只有通过对这种司法模式产生与实践的环境、条件进行深刻回顾,再对照今日中国的社会现实,未来中国的司法模式该如何变革才能承担起应有的使命,相信关心司法改革的读者自会有所判断。

作者简介

    李文军,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教务处副处长,国家民委“中青年英才”,四川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南京大学法学博士,四川大学法学博士后研究人员(2012-2015),日本东京大学访问学者,曾赴台湾铭传大学法律学院研修,任中国法律史学会理事,中国法律思想史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四川省法理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常务理事。主要从事法学理论和法律史方面的研究。出版专著3部,在各类学术刊物发表论文四十余篇。曾获国家民委社会科学研究二等奖,中国法学会第八届中国青年法学论坛征文优秀奖;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项,教育部青年项目等省部级科研项目5项。担任央视社会与法频道《法律讲堂》主讲嘉宾,四川省北川羌族自治县人大立法专家。

目录

绪论
第一章  早期人民司法与社会纠纷解决
  第一节  早期人民司法的方法论与运行特质
  第二节  人民司法与太行地区纠纷解决方式
第二章  各类型纠纷及其裁断
  第一节  离婚财产纠纷
  第二节  土地纠纷
  第三节  其他财产权纠纷
第三章  纠纷裁断的程序性实践
  第一节  纠纷解决的裁断依据
  第二节  诉讼中的证据问题
第四章  政治、道德与纠纷解决
  第一节  成分划分在裁断中的作用
  第二节  诉讼中的道德话语
第五章  人民司法模式的历史文化基础
  第一节  中国司法传统的实质正义追求
  第二节  实质正义观与社会文化土壤
  第三节  历史文化传统的承续与嬗变
第六章  结论
附录  案件信息汇编
参考文献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