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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哲学常识(精)/常识圆桌派

  • 定价: ¥58
  • ISBN:9787545542929
  • 开 本:32开 精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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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折扣:
  • 出版社:天地
  • 页数:469页
  • 作者:胡适
  • 立即节省:
  • 2019-01-01 第1版
  • 2019-01-01 第1次印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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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胡适著的《中国哲学常识(精)/常识圆桌派》是中国哲学开山之作,一本中国哲学入门书。以胡适在北京大学的所有哲学讲义为母本,再综合胡适关于中国哲学的其他著作整理而成,力求为读者构建一个最全的胡适哲学体系,让读者最直接的感受哲学大师的风采。《中国哲学常识》涵盖了从古代到近现代时期的百家哲学思想,以老子、庄子、孔子、孟子、朱子等圣哲为主线,在立足各哲学家经典著作的基础上,总结概括了其哲学思想的精髓。通过阅读本书,读者不仅可以系统地了解中国经典哲学,了解中国百家哲学思想之精髓,也是学习中国古代文化、借鉴中国传统智慧、启迪现实人生的入门书,具有一定的实用价值和社会价值。

内容提要

  

    胡适著的《中国哲学常识(精)/常识圆桌派》涵盖了从古代到近现代时期的百家哲学思想,以老子、庄子、孔子、孟子、朱子等圣哲为主线,在立足各哲学家经典著作的基础上,总结概括了其哲学思想的精髓。通过本书,读者不仅可以系统地了解中国经典哲学,也能清晰地感受胡适严谨的治学态度。

媒体推荐

    在中国哲学史研究的近代化工作中,胡适的创始之功,是不可埋没的。
    ——冯友兰
    胡先生讲的(内容)的确不差,他有眼光、有胆量、有断制,确是一个有能力的哲学史家。
    ——顾颉刚

作者简介

    胡适(1891-1962),原名嗣穈,学名洪骍,字希疆,后改名胡适,字适之。笔名天风、藏晖等,徽州绩溪人庄村人,因提倡文学革命而成为新文化运动的领袖之一,曾担任北京大学校长、中央研究院院长等职。胡适兴趣广泛,著述丰富,在文学、哲学、史学、考据学、教育学、伦理学、红学等诸多领域都有深入的研究。
    主要著有《胡适文存》《胡适文存二集》《胡适文存三集》《胡适文存四集》《胡适自传》《胡适日记》《中国哲学史大纲》(上)《尝试集》《戴东原的哲学》《白话文学史》《胡适文选》《胡适论学近著》《四十自述》《藏晖室札记》《齐白石年谱》《先秦名学史》等。

目录

第一章  哲学
  哲学的定义
  哲学与人生
第二章  中国哲学发生的时代
  中国哲学结胎的时代
  那时代的思潮(诗人时代)
第三章  老子
  老子略传
  革命家之老子
第四章  孔子
  孔子略传
  孔子的时代
第五章  墨子
  墨子略传
  墨子的哲学方法
  三表法
第六章  杨朱
第七章  别墨
  墨辩与别墨
  墨学结论
第八章  庄子
  庄子略传
  庄子时代的生物进化论
  庄子的名学与人生哲学
第九章  《大学》与《中庸》
第十章  孟子
第十一章  荀子
  荀子略传
  天与性
第十二章  古代哲学的终局
  前三世纪之思潮
  所谓法家
  古代哲学之中绝
第十三章  中古时代
第十八章  中古期的终局
第十九章  佛教
  佛教的输入时期
  佛教在中国的演变
  禅学的后时期
第二十章  近世哲学
第二十一章  理学时期
  周敦颐
  邵雍
  程颢
  程颐
  朱子
第二十二章  清代思想史
第二十三章  反理学时期
  顾炎武
  颜元  戴震
  吴稚晖
第十四章  齐学
  思想混合的趋势
  齐学的正统
第十五章  汉之哲学
第十六章  道家
  道家的来源与宗旨
  七十年的道家政治
第十七章  儒家
  儒教在汉代被确立为国教考
  无为与有为
第十八章  中古第一期的终局
第十九章  佛教
  佛教的输入时期
  佛教在中国的演变
  禅学的最后时期
第二十章  近世哲学
第二十一章  理学时期
  周敦颐
  邵雍
  程颢
  程颐
  朱子
第二十二章  清代思想史
第二十三章  反理学时期
  顾炎武
  颜元
  戴震
  吴稚晖

前言

  

    中华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绚丽多姿,历久弥新。胡适、沈从文、林徽因、吴晗等大家对中国文化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为了使中国文化得以更好地传承下去,我们出版了这套常识系列丛书。
    在编辑这套丛书的过程中,我们遇到了一些挑战和困难——由于时代的变迁,书中某些语词的运用已经不符合现今读者的阅读习惯。文章中的一些遣词造句、外国人名译法也与今日不同。有较多的异体字,内容上也有前后不统一的现象,标点符号的运用也不规范。
    因此,我们在参照权威版本的基础上,一方面尽量保持原作的风貌,未作大的改动;另一方面也根据现代阅读习惯及汉语规范,从标点到字句再到格式等,对原版行文明显不妥处酌情勘误、修订。
    除有出处的引文保持原貌外,具体操作遵从以下凡例:
    一、标点审校,尤其是引号、分号、书名号、破折号等的使用,均按照现代汉语规范进行修改。  二、原版中的异体字,均改为通用简体字。  三、民国时期的通用字,均按现代汉语规范进行语境区分。如:“的…‘地…‘得”,“那”“哪”,“么”“吗”等。
    四、词语发生变迁的,均以现代汉语标准用法统一修订,如:“发见”改“发现”,“精采”改“精彩”,“身分”改“身份”,“琅邪”改“琅琊”,“甚么”改“什么”,“衣著”改“衣着”,“虾蟆”改“蛤蟆”,“真珠”改“珍珠”,“原故”改“缘故”,“记算”改“计算”,“摹仿”改“模仿”,“胡胡涂涂”改“糊糊涂涂”等。
    五、同一本书中的人名、地名的译名统一用今日常用译法。如:“梭格拉底”改“苏格拉底”,“倍根”改“培根”,“爱拂儿塔”改“埃菲尔铁塔”,“狄卡儿”改“笛卡尔”,“依利亚特”改“伊利亚特”,“奥特赛”改“奥德赛”等。
    最后的修订结果若有不妥之处,还望读者海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