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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眼还眼(犯罪与惩罚简史)

  • 定价: ¥52
  • ISBN:9787521704525
  • 开 本:32开 平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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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出版社:中信
  • 页数:346页
  • 作者:(美)米切尔·P.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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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10-01 第1版
  • 2019-10-01 第1次印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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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本书是一本历史类图书,主要讨论人类的罪行与刑罚系统在全球范围内的发展。人类有着漫长且充满争议的处理犯罪行为的历史。今天,犯罪与惩罚仍然是我们文化的重要部分,但是社会对犯罪和如何惩罚犯罪的认识已经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在本书中,作者从全球视角对犯罪和惩罚进行了回顾,检视人类惩罚某种行为的原因和方式,并对这些方式的效果进行省思。作者将这一历史进行了归纳和梳理,探究了监狱的诞生和监禁的制度,并认为这可能是人类为保护自己的安全所做取得的最重要的进步。

内容提要

  

    人类自有文明以来,就与暴力、欺骗、骚乱相伴而行。但对于一个简单的问题,“何为罪?”,不同国家地区,不同历史阶段,会给我们相异,甚至相反的解答。而同一种罪行,惩罚的手段、性质及目的,也截然不同。从街头涂鸦到性侵,从连环杀人到公海劫掠及有组织犯罪,《以眼还眼》穿梭于人类历史的隐秘角落,探索对于犯罪的界定及惩戒。立足于不同文明的横览视角,加之以历史文明演进的纵览视角,最终勾勒出全球化视角下罪与罚的当代图景。
    米切尔·P.罗斯不仅提醒了我们,在各地区密切交流前,某些罪行及惩罚为人类所共通,还试图向我们证明,原始部落的刑罚并不总比现代方式残酷。相反,在应对现代性问题时,一些传统的刑罚方式可能给我们启发。对比单独监禁,致力于恢复受害者、施害者及社群联系的“修复性司法”可能会更为经济,效果更好。此外,作者讨论了肉刑、囚禁、死刑等种种刑罚的变化与演进,为其在不同地区的废立,做了令人信服的阐释。

媒体推荐

    《以眼还眼》将犯罪与惩罚置于历史语境之中,同时毫无西方中心论的痕迹。这本书对于过去的历史对于当代刑罚的影响,做了重要的总结。无论是治学之士,还是普罗大众,都会在这本书中拾得二三有趣之处。
    ——菲利普·L.雷赫尔(北科罗拉多州大学,刑事司法与社会学系教授)
    罗斯的著作有力而富有学术性,但依然易于阅读;饱含信息,但又不至于枯燥无味,还提供了一些激动人心的观点……在严肃的研究和学术规范之下,《以眼还眼》是有趣的事实、数据、数十个引人入胜(甚至有些血腥)的逸事的结合。
    ——《洛杉矶书评》

目录

引言
第一章 罪与罚:太初
第二章 法律传统的兴起
第三章 变化中的犯罪:从封建制度到城市和国家
第四章 惩罚的转变与监狱的兴起
第五章 路匪、土匪、强盗和绿林好汉:贼帮和早期有组织犯罪
第六章 禁令、海盗、奴隶贩子、毒品走私犯和犯罪全球化
第七章 现代谋杀
第八章 后殖民社会的罪与罚
第九章 21世纪的罪与罚
注释
参考书目
致谢

前言

  

    往昔未逝,往昔犹存。
    ——威廉·福克纳,
    《修女安魂曲》,第一幕,第三场(1951年)
    往昔俨然是另一个国度,彼时的人们行事古怪。
    ——莱斯利·珀斯·哈特利,
    《中间人》(1953年)
    2006年,国际新闻界再次被几个监狱系统中的不寻常事件搅得沸沸扬扬。你一定以为接下来会听到一个困顿绝望的悲惨故事。又有谁听说过“令人愉悦”的监狱故事呢?在大多数情况下,第一种反应是恰当的,毕竟,人们对监狱的认识——无论是过去的还是如今的——总是同饥饿、肮脏、混乱、暴力、堕落、帮派以及其他恶行画等号。不过,这一次是一段被关在瑞典监狱里的三名以色列罪犯的极不寻常的小插曲。通常,罪犯,尤其是被囚禁在海外的以色列罪犯,会寻求一切能从国外监狱被遣送回国的机会。然而,当这三名罪犯面对如此安排时,却都以更青睐北欧监狱的条件为由拒绝了,因为在那里,他们可以享受“牛排、性生活和播放世界杯的免费私人电视”。如果这些听上去还不够诱人的话,那就再看看这些“五星酒店级”监狱的其他福利吧。首先是上面提到的牛排、免费有线电视,以及为期三天并提供狱内豪华公寓的夫妻探访日。此外,不仅每名罪犯享有独立房间,而且还有各种便利设施,每年还可以(在警车的陪同下)在斯德哥尔摩逛两次街。1
    之所以选择这个故事,是因为它在微观层面上展现了同一时期、同一类型的惩罚在两个截然不同的国家里的差异。这两个国家都处于发达国家的前列。今时今日,处在同一发展水平的国家在刑罚上尚且迥然有别,若纵观古今,放眼全球,不同种类的犯罪与惩罚间的差异想必会更明显。监狱和监禁概念在18世纪理性时代的出现,是全球犯罪与惩罚史上的里程碑。能施加在人体上的痛苦纵然有其极限,对监禁的理解却在全球范围内以各种形式继续发展和演变,且其发展和演变仅受限于资金、技术和创造力。21世纪瑞典和以色列监狱的例子仅仅让我们对全球犯罪与惩罚的故事有了匆匆一瞥。不过,我们会继续深入下去。
    本书将带领读者展开一段间或令人不那么舒服的旅程,穿越罪与罚的演变。这趟旅行恐怕并不适合时间旅行者,因为途中充满了古往今来的斩首、绞刑、石刑和其他可怕的刑罚。研究特定国家、宗教、地区和大陆的犯罪与惩罚史的佳作不在少数,但除了多卷本的参考书之外,还没有哪本书试图从全球视角考察该话题。本书中的历史叙事则广泛考察了数千年来罪与罚的发展。
    就本书的目的而言,惩罚(在历史或书面记录中)被定义为一种通常由国家施加给违法者的强制性处罚。在历史上,罪的概念曾与恶的概念相伴相生。从恶行与善行的概念到罪行理论的形成,《圣经》、《古兰经》和《摩西五经》起到了分水岭的作用。虽然罪与恶(违背道德法则)皆被视作不可接受的行为,但二者的区别在于,罪通常是对成文法的违反。随着处罚罪行的责任从神学权威转移至国家,神职人员被警察取代,“恶似乎消失了,因为它被赋予了一个新的名字和新的监控手段”。2
    “何为罪?”这个问题没有绝对的答案。通常的观点是将罪与恶,或将罪与如今人们所说的反社会行为画上等号。但出于本书的写作目的及结构连贯性考虑,我们在此将把罪作为一个法律概念,即是否违背法律。读者会发现,一个社会的刑法主要着眼于该社会及其统治者的核心价值、道德和原则。事实上,在有些文化中,最初的文字记录或文学作品正是以行为准则和法典的形式流传至今,且往往伴随着一系列惩罚条款。将行为定罪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且对罪行种类或个人罪行与国家暴力的区分只有在相对成熟的社会中才适用,这一点已成共识。在史前社会,罪犯由该地区的公众进行审判和惩罚,因为人们认为,罪犯的行为危害了整个地区。放眼全球,社会与社会间千差万别,各个社会所定义的罪行大相径庭,迄今犹是。本书基于过去20年对犯罪与惩罚史的关注,薄薄一册,只不过是就该论题进行了跨越千年的综述,绝非综合性的参考大全。
    对于人类社会发展初期阶段的犯罪与惩罚状况,我们只能凭借假想。人们已尝试在某些学科中通过对殖民时代前的传统文化的观察来进行推断,并基于这些推断进行假设,从而解释晦暗不明的过往,弥合认识的断层。在14世纪之前的英国,关于世界其他地区的谋杀和个人犯罪的记录少之又少。大多数人认为,直到12世纪英国巡回法庭出现,国王的法官才会定期在郡与郡之间巡视、记录犯罪活动的细节,对杀人罪和其他罪行的系统研究方得以开展。3随着书面资料的积累,罪与罚的历史也自然变得更易梳理。之后,历史学家所要做的就不是单纯地收集点滴素材,而是要对材料进行扬弃。
    社会往往依照其文化信仰来设计惩罚的手段。例如,亚洲社会曾青睐“其辱尤甚于死”的公开惩罚。没有哪种形式的死亡比死后还要被分尸更可怕。人们相信,躯体完好无缺地入土为安,灵魂才能顺利升天,因此斩首(通常还伴随其他形式的肢体破坏)便被视作极端的惩罚手段。
    与媒体哗众取宠的报道以及流行文化对连环杀手、杀人狂的渲染相反,长期的证据表明,我们的世界事实上正变得更加安全。4自文明伊始,人类似乎就展现出相互伤害的倾向,并发明了各种新奇手段来惩罚那些违反社会行为标准的人。每种文化都形成了其对犯罪与惩罚的理解。千年来,人们对恶行的反应惊人的一致,所不同的仅是受到技术与想象力的制约。早在成文法创立之前,人类社会就已有了规矩和习俗,以便维持秩序,形成约束,使社会免受犯罪者危害。研究者对这一时期的称呼各有不同,但都尽力避免使用“原始”之类带有贬义色彩的词语。学者在精神上更加中立,也不那么武断,他们更喜欢用更得体的词语,比如“史前的”“部落的”“无文字社会的”“前殖民时期的”等等。随后的关键所在就是考察各个社会如何定罪并制定相应的惩罚。不同时代、不同地域对罪与罚的态度变化为我们提供了绝佳的棱镜,它折射出人类的进步。
    罪与罚的历史不断发展,新的发现总是不断打破业已被认可的观点。想象一下,在1901年《汉穆拉比法典》(Code of Hammurabi)被发现之前,我们对巴比伦法律的理解,或者想象一下在1799年之前、为解开埃及象形文字之谜带来巨大突破的罗塞达碑(Rosetta Stone)尚未被发现之前的埃及学。书写任何一种“全球史”都必须考虑到,大部分人类活动根本没有书面记载。即便在21世纪,从人口稠密的地区获取有价值的罪与罚的数据也绝非易事。因此,从诸如中国、越南、朝鲜、沙特阿拉伯、苏丹和古巴等国收集有价值的犯罪数据即便不是不可能,也得考虑从前文字时代追寻原始记录、建立历史档案所要面临的挑战。当你对不透明的社会或专制政体下的罪与罚进行考量时,今昔有时也变成了如往昔那般的“陌生国度”,成了令人沮丧的密码。因此,在涉及大时间跨度的全球编年史时,无论何种题材,研究者往往都不得不借助推断、演绎和猜测。不过,我们也可以求助于民间传说、口述历史、传闻逸事、神话和古典文学,以及考古学和人类学的发现,它们有时能带来意外收获,以填补历史和史前记录的空缺。
    ……
    第八章探讨了殖民主义和其他政权的建立过程在惩罚的全球化传播中所扮演的角色。彼此相邻的国家,其罪与罚的理念往往相似。在相对孤立状态中发展起来的国家,比如中国和埃及,其罪与罚的观念则往往有天壤之别。但就罪与罚的理念传播而言,最强有力的途径之一莫过于欧洲殖民主义进程。数个世纪以来,世界强国在全球建立了殖民地,一方面传播他们的刑罚理念,一方面吸收借鉴当地的传统。此后,当这些殖民地、海外领地和受保护国纷纷独立建国,它们的许多刑罚理念都是建立在本土和殖民时期惩罚实践的基础上的。
    第九章是这段漫长罪与罚之旅的终点。本章展示了罪与罚的循环,以及古代和现代犯罪行为之间显著的连续性。在高科技犯罪日益发展和增多的同时,诸如亵渎神明、信奉异端邪说、通奸、海盗和巫术等古老的罪行依旧长盛不衰,处决、耻刑、流放等古老的刑罚也相伴而存。此外,本章也指出,当涉及犯罪与惩罚时,一个社会往往会求助于历史资料,从过往的犯罪控制经验中寻找策略,同时对先前严重依赖死刑和监禁的惩罚制度提出质疑。
    罪与罚的全球史表明,尽管人类发展的每个阶段都取得了辉煌的进步,但人们实施的犯罪行为以及对该行为的相应惩罚有着明显的延续性。在数字化的后工业时代,虽然犯罪手段日新月异,但犯罪目的和动机以及审判体系与早先的差异并不大。归根结底,本书表明,罪与罚的历史乃是一部反复无常的实践史——借鉴、吸收、寻找新的替代品,司刑者往往回到故纸堆中,向当前的新世界重新祭出古老的惩罚手段。虽然关于上述现象的证据并不充足,但在过去几十年间,人们的确看到,行耻刑、用锁链将罪犯锁在一起,以及公开行刑等旧式处罚方式已死灰复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