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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广告的法律治理

  • 定价: ¥47
  • ISBN:9787301308684
  • 开 本:16开 平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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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折扣:
  • 出版社:北京大学
  • 页数:285页
  • 作者:宋亚辉
  • 立即节省:
  • 2019-11-01 第1版
  • 2019-11-01 第1次印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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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回顾过去,我国《广告法》及其配套法规的立法经验表明,不仅管制不足无助于维护有序的广告市场,而且管制过度也会滋生难以预料的意外后果。这意味着,恰到好处的规制体制和规制工具才是问题的解决之道。除了立法缺陷之外,中国虚假广告泛滥的更主要的原因在于法律实施不到位,这尤其值得深入研究。种种迹象表明,立法上不少确定性的制度安排在执法实践中并未得到有效落实,自然也不可能取得立法者期待的规范效果。制度为何得不到有效实施?背后蕴含着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多方面原因。理论上亟待深入研究。本书将聚焦于制度设计和法律实施两个视角,借助易于获取的有限经验素材,从实证和规范两个层面展开分析,尝试揭示我国虚假广告屡禁不止的深层次原因,并在此基础上提供应对之策,以期能为广告市场和社会诚信建设添砖加瓦。

内容提要

  

    作为一个“五脏俱全”的小学科,由公私法规范堆砌而成的广告法,不仅给行政主导的单一规制体制带来了挑战,而且日益冲击着大陆法系国家公私法分割的理论研究范式。理论与实务上的固守成规,是新媒体时代的广告市场规制效果不佳的重要原因。本书经过系统性的研究认为,考虑到行政规制资源的约束、执法人员的机会主义倾向、市场化媒体的权力博弈以及市场参与者的潜在监控能力,中国未来应当在优化行政规制体制的基础上,重视司法控制手段与市场主体的自我规制作用,尤其要充分利用广告媒体和网络平台企业的信息优势和技术优势发挥协同规制潜能,以此弥补单一行政规制体制的不足。这种公私合作的市场治理体系,也许将成为推动公私法融合以及部门法理论范式转型升级的典型范例。

作者简介

    宋亚辉,1984年生,河南洛阳人。南京大学法学博士(硕博连读),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入选江苏省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兼任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广告协会法律咨询委员会常委、副秘书长。
    主要研究市场规制法。在《法学研究》《法商研究》《法学家》《法律科学》《法制与社会发展》《现代法学》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转载或摘录10余篇。主持2015年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和2012年江苏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各1项。
    获教育部首届博士生学术新人奖、江苏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等多项奖励。

目录

第一章  虚假广告为何需要法律治理
  一、市场交易模式变迁中的商业广告
  二、市场优胜劣汰机制能否淘汰虚假广告
  三、以法律手段治理虚假广告的必要性
  四、市场失灵与规制失灵的双重启示意义
第二章  虚假广告的法律治理框架
  一、现行法的治理框架
  二、治理效果的初步考察
  三、为何治理效果不佳
  四、本书的研究思路
第三章  虚假广告的法律认定标准
  一、广告、商业广告与虚假广告
  二、虚假广告判断标准的立法期待
  三、概括+列举的总体立法框架
  四、虚假和艺术夸张的合理区分
  五、欺骗与误导的构成要件甄别
  六、广告真实性无法证明之争议
第四章  商业广告法律性质界定的治理意义
  一、商业广告法律性质的双重意义
  二、交易模式变迁中的广告性质
  三、海峡两岸的立法回应与纠偏
  四、广告承诺进入契约的规范要件
  五、广告承诺成为合同内容的治理意义
第五章  事前审查与成本约束问题
  一、作为规制工具的事前审查
  二、事前审查的制度实施成本
  三、对策行为与法律规避措施
  四、事前审查的改革方向
第六章  过程控制与媒体激励问题
  一、作为第二道防线的过程控制
  二、广告发布媒体的经济激励
  三、广告发布媒体的最优选择
  四、过程控制的改革方向
第七章  事后监管与机会主义问题
  一、作为最后一道防线的事后监管
  二、监管政策与实施效果之间的反差
  三、事后监管的实施情况分析
  四、监管人员的机会主义倾向
  五、监管者与媒体的权力博弈
  六、事后监管的改革方向
第八章  责任威慑及其双向激励问题
  一、责任威慑机制的运作原理
  二、威慑不足与威慑过度的双向激励
  三、责任威慑机制的改革方向
第九章  实施路径与公私合作治理
  一、公共实施中的行政与司法双轨制
  二、行政与司法实施路径的互补与合作
  三、行业自我规制与政府的“后设规制”
  四、行政实施路径与职业举报人的定位
  五、司法实施路径与职业打假人的定位
第十章  新型治理工具的协调运用
  一、刚柔并济的规制工具体系
  二、更正广告的潜在功能与适用情况
  三、信用档案制度及其潜在治理功能
  四、自我规制与行业组织的潜在作用
第十一章  虚假代言的法律治理体系
  一、广告代言人的法律主体地位
  二、广告代言人的“名”与“实”
  三、广告代言人的法律认定标准
  四、广告代言人的行为规范体系
  五、虚假代言的行政规制工具
  六、虚假代言的民事责任体系
第十二章  代言行为的过度管制与矫正
  一、广告代言立法的解释适用问题
  二、超越效法模板的过度管制立场
  三、解释适用中的随意宽松化倾向
  四、广告代言立法背后的信赖原理
  五、基于信赖原理的解释适用方向
  六、广告代言立法的解释结论
第十三章  比较广告的法律治理
  一、比较广告的立法政策
  二、比较法上的经验借鉴
  三、虚假比较的法律治理
  四、最高级比较广告的过度管制问题
第十四章  互联网空间的三种广告规制模式
  一、网络广告规制的三种模式
  二、准用模式之源流与界限
  三、改良模式之生成与超越
  四、重建模式的规范化适用
  五、改良与重建的制度设计原理
第十五章  构建适合互联网的广告规制体制
  一、网络虚假广告治理面临的挑战
  二、现行《广告法》应对网络广告的权宜之计
  三、部门规章对现行《广告法》的制度改良
  四、改良运用线下广告规制体制的遗留课题
  五、探索适合互联网规律的广告规制体制
第十六章  网络平台参与协同治理之尝试
  一、网络平台承担审核义务的规制法意义
  二、竞价排名法律性质的司法争议概览
  三、经由司法实践探索形成的治理规则
  四、司法经验的立法确认及其遗留问题
  五、网络搜索平台承担审查义务的经济理性
  六、审查义务对网络市场的规制意义
  七、构建网络广告市场的自我规制体制
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