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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辅天地(朱熹生态伦理简论)/中国传统生态文化丛书

  • 定价: ¥35
  • ISBN:9787218141497
  • 开 本:32开 平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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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折扣:
  • 出版社:广东人民
  • 页数:22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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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先秦儒家讲“仁”,重视人与人的关系,强调与人为善、和谐相处,即“仁者爱人”;同时又尊崇天地,并对自然有所研究,尤为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宋代大儒朱熹上接孔孟儒学,又集宋代儒学之大成,不仅发展了先秦儒家的仁学,而且弘扬了先秦儒家讲究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思想,由此开发出以人与自然和谐为中心的生态观。
    梳理总结我国各地方历史时期生态文明领域存在的问题及可推广可复制的典型经验,为人类探索绿色发展之路提供科学依据和哲学理据。为中国的生态治理横向增加研究覆盖面,纵向提高研究深度,具有方法论意义。

内容提要

  

    朱熹继承儒家讲人是万物之灵,既讲“天人合一”,又讲人的主体性,讲人在“天人合一”中处于中心的地位,是价值中心,而具有主导性、能动性,强调人对万物的尊重,人对万物的平等相待,尤其需要通过提高自身涵养和对于物的差异性的充分了解,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重要的是,朱熹建构的以人与自然和谐为中心的生态观,既不是把人与天地自然万物完全等同起来,又超越了“人类中心主义”,对于今天的生态文明建设多有启示。

作者简介

    乐爱国,男,1955年生,浙江宁波人,厦门大学哲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国际儒学联合会理事,中国哲学史学会理事,中华孔子学会理事,中国朱子学会副会长。出版著作:《赞辅天地:朱熹生态伦理简论》(2020)、《20世纪朱子学研究精华集成——从学术思想史的视角》(2017)、《朱熹〈中庸〉学阐释》(2016)、《儒学与科技文明》(2015)、《走进大自然的宋代大儒:朱熹的自然研究》(2014)、《为天地立心:张载自然观》(2013)、《中国道教伦理思想史稿》(2010)、《朱子格物致知论研究》(2010)、《宋代的儒学与科学》(2007)、《中国传统文化与科技》(2006)、《道教生态学》(2005)、《管子的科技思想》(2004)、《儒家文化与中国古代科技》(2002)、《王廷相评传》(合著,1998)等。发表学术论文二百余篇。

目录

第一章  “天人合一”的宇宙观
  一、天人一源:太极阴阳
  二、天人一理:理一分殊
  三、天人一心:仁德之心
第二章  “天地万物本吾一体”的平等思想
  一、“民同胞,物则亦我之侪辈”
  二、“性道虽同,而气禀或异”
  三、“同中有异,异中有同”
  四、人与自然万物的差异和平等
第三章  “取之有时,用之有节”的生态原则
  一、“仁民而爱物”
  二、“取之有时,用之有节”
  三、人对自然之物的合理开发利用
第四章  “赞天地之化育”的生态之道
  一、“裁成天地之道,辅相天地之宜”
  二、“赞天地之化育”
  三、人与天地万物的相处之道
第五章  “致中和”的生态之心
  一、何谓“中”“和”
  二、“致中和,天地位,万物育”
  三、自然生态在于人之心
结语
  一、人是万物之灵
  二、人对万物的尊重
  三、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附录:朱熹《西铭解》

前言

  

    先秦儒家讲“仁”,重视人与人的关系,强调与人为善、和谐相处,即“仁者爱人”;同时又尊崇天地,并对自然有所研究,尤为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宋代大儒朱熹上接孔孟儒学,又集宋代儒学之大成,不仅发展了先秦儒家的仁学,而且弘扬了先秦儒家讲究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思想,由此开发出以人与自然和谐为中心的生态观。
    朱熹(1130—1200),字元晦、仲晦,号晦庵、晦翁,别号紫阳、考亭等。祖籍徽州婺源(今属江西),出生于福建尤溪,长期生活于福建武夷山,终老于福建建阳。朱熹去世之后,宋朝廷“诏赐熹遗表恩泽,谥日文。寻赠中大夫,特赠宝谟阁直学士。理宗宝庆三年(1227年),赠太师,追封信国公,改徽国公”,后来又“诏以周、张、二程及熹从祀孔子庙”①;直至清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诏宋儒朱子配享孔庙,在十哲之次”②。
    朱熹一生,“仕于外者仅九考,立朝才四十日”③,大多数时间在从事学术研究。他以弘扬儒学为己任,继承北宋周敦颐、邵雍、张载、程颢和程颐,以太极和理气心性作为儒学之哲学基础,并以此诠释儒家经典。他注《大学》《论语》《孟子》《中庸》而有《四书章句集注》,后来成为官定的教科书、科举考试命题的依据,从而使“四书”与传统儒家经典“五经”并列,即“四书五经”。他的思想成为官方的意识形态,影响宋、元、明、清达七百多年,成为继孔子之后中国学术思想史上最具影响力的思想家,即“前古有孔子,近古有朱子”④。
    朱熹的学术,“主敬以立其本,穷理以致其知,反躬以践其实。而博极群书,自经史著述而外,凡夫诸子、佛老、天文、地理之学,无不涉猎而讲究也”①,不仅在继承和发展儒学中建构了庞大的理学体系,而且其中还包含了系统的对于今天仍具有重要价值的生态思想。
    第一,朱熹通过对《周易》以及周敦颐的《太极图》、张载的“气”和二程的“理”的诠释,形成了“天人合一”的宇宙观,强调人与天地万物共同来源于太极阴阳,尽管各自具有不同的“理”,但最终本原于“太极”,即“理一分殊”,而且人之心本原于“天地之心”,即天地化生万物的仁德之心。这种天人一源、天人一理、天人一心的宇宙观,既讲人与天、人与自然各自具有特殊性,又讲二者具有统一性,强调由二者的相互分离回归“天人合一”的自然和谐的本然世界,是朱熹生态思想的理论基础。
    第二,朱熹通过对张载《西铭》中“民吾同胞,物吾与也”的诠释,提出“民同胞,物则亦我之侪辈”;通过对《中庸》里“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的诠释,强调自然万物与人都有来自天理的“性”和“道”,又由于气禀的不同而有所偏差,提出“性道虽同,而气禀或异”;而且还通过对人与物的“理同气异”与“气同理异”的分析,提出人之性与物之性的“同中有异,异中有同”,既讲“以其理而言之”无人物贵贱之殊,又讲“以其气而言之”有人物贵贱之别,进而形成了“天地万物本吾一体”、人与自然万物既有差异又相互平等的思想。
    第三,朱熹通过对孔孟所谓“仁民爱物”的诠释,不仅要求对物应当与对人一样,都要给予爱,而且又讲对物之爱不同于对人之爱,讲爱的方式和内涵之不同;由此,进一步把“爱物”解说为对于自然物的“取之有时,用之有节”。这在经典诠释上具有新意,既丰富了孔孟仁学的内涵,同时又把对自然之物的“取之有时,用之有节”提升至新的高度;其中所包含的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思想,既是为了人,也是为了物,追求的是人与物的相互和谐、人与自然的可持续发展。
    第四,朱熹通过对《周易》中“裁成天地之道,辅相天地之宜”以及《中庸》里“赞天地之化育”的诠释,强调人对于天地自然只起到辅助的作用,不可肆意掠夺、破坏;认为人应当通过“尽人之性”“尽物之性”,顺应天地自然之本性,达到与天地自然的相互补充、相互协调,并在“赞天地之化育”中实现“与天地参”,实现人与天地的和谐。这就是人与天地万物的相处之道。
    第五,朱熹通过对《中庸》里“致中和,天地位,万物育”的诠释,强调人心之“中”“和”对于“天地位,万物育”的重要性,并进而提出“吾之心正,则天地之心亦正;吾之气顺,则天地之气亦顺”,认为天地自然之和谐取决于人之心,进而要求通过人心性的修养工夫,形成“致中和”的生态之心,实现人与天地自然的相互和谐。
    朱熹继承儒家思想,认为人是万物之灵,既讲“天人合一”,又讲人的主体性,讲人在“天人合一”中处于中心的地位,是价值中心,而具有主导性、能动性;并且强调人对万物的尊重,人对万物的平等对待,尤其需要通过提高自身涵养和对于物的差异性的充分了解,进一步依据这样的“知”而付诸行,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也就是说,只有通过人的心性修养,“至诚”“尽性”而达到“赞天地之化育”“与天地参”,“致中和”而达到“天地位”“万物育”,才能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重要的是,朱熹建构的以人与自然和谐为中心的生态观,既有别于先秦道家把人与天地自然万物完全等同起来,又超越了“人类中心主义”,对于今天的生态文明建设多有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