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内容提要
每年的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拥有最高法律效力。《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国家的性质、根本制度,国家的根本任务,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关的组织与职权,国家的标志等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国旗和国徽是国家的象征和标志,代表着国家权威与尊严,是国家制度的重要内容。
2020年10月1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国旗法》《国徽法》进行了修改。新修改的这两部法律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国旗法》《国徽法》的修改,完善了国旗、国徽的尺度,增加使用的场合和规范,明确监督部门等。对强化升挂国旗和悬挂国徽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提高相关部门和单位升挂国旗和悬挂国徽的法律意识,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具有重要意义。
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018年3月11日修正文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1988年4月1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1993年3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1999年3月1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2004年3月1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2018年3月1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
(2020年lO月1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
(2017年9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
(2020年lO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