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2-10-20 | 作者:

湖州市新华书店始建于1949年。2000年12月,书店改制为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8月变更为法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现公司全称为浙江湖州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是一家国有文化企业,隶属浙江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旗下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共有员工110名。现有大型图书卖场观凤购书中心、南浔图书超市各1处,自营、小连锁下伸网点9处(含集镇),物流中心1处。 
公司现有党员26名,在职党员21名,退休党员5名。依托浙江省新华书店集团先进的ERP信息系统,实现了全业务流程计算机管理。公司线上业务包括网上书城、微信商城等服务。近年来,公司创新发展,在教育信息化服务、多元文创产品、馆藏服务方面取得良好业绩。2021年完成营收入15254万元,利润670万元,总资产为16683万元。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在发行党政理论读物、中小学教材,推进全民阅读等工作中,主动承担文化企业的社会责任,为“书香社会”建设贡献力量。从1989年以来,连续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省级“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单位;被国家新闻出版署和人事部授予全国新闻出版系统先进单位;两次被中国书刊发行业协会评为“成绩优良、服务优良”双优先进单位;并被湖州市委宣传部授予湖州市企业文化建设示范单位;被省新闻出版局评为“浙江十佳有影响力的出版物批发单位”;观凤图书超市被中国书刊发行业协会授予“文明店堂”光荣称号。被浙江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度重点产品营销创新突破奖、金牌销售奖、大中专教材发行优秀奖、教材应急处理和售后服务先进集体、2020年度职高、大中专教材发行先进单位;被湖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授予浙江省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在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指导,市委宣传部、浙江日报报业集团、浙江出版联合集团主办,天目新闻、省新华书店集团承办的首届“浙里少年强•我是小小书香大使”公益短视频活动中,表现突出获得最佳组织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