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华2家单位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发布时间:2025-05-26 | 作者:

  5月23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发布《关于认定命名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第三届全国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的决定》,浙江新华旗下金华市新华书店、开化县新华书店被授予“全国文明单位”称号,获得全国精神文明建设领域的最高荣誉。

  金华市新华书店作为金华地区重要的图书发行企业,于2001年获评浙江省文明单位称号并保持至今。旗下经营金华八一南街购书中心、金华书城等多家书店,总营业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其中金华书城是浙中地区规模最大、品类最全的书店,并于2021年荣获“标杆大书城”称号,购书中心在2023年获评“浙江最美书店”,成为金华市重要的“文化地标”和市民文化打卡点。同时公司积极承担阅读推广的社会责任,通过八咏书友会、公益讲座、少儿故事会等活动,多渠道、多平台推动全民阅读,为“书香金华”建设添砖加瓦。

  开化县新华书店始终以“传播先进文化、服务大众阅读”为己任,聚焦图书发行主责主业,坚持不懈进行全民阅读推广,每年至少组织发起各类读书活动与讲座活动100场以上,为开化精神文明建设提供强大助力。旗下开化书城先后被授予“全国最美书店”、“浙江省文明单位”、全省6家首批“省级社科之家、首批“浙江省社科普及重点基地”、浙江省优秀传统文化普及基地等二十余项光荣称号。在当地县委宣传部指导下,公司发起钱江源书社“书香润童心”项目,把阅读推广与关爱未成年人下沉到乡村,点亮农村留守儿童的“阅读梦”,项目先后被“学习强国”“浙江卫视”等主流媒体报道百余次,入选浙江省社科普及创新项目,并在浙江省志愿者大赛中获得铜奖。


金华市新华书店


开化县新华书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