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苍南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灵溪门市部装修项目的重新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23 | 作者:

一、招标条件 

浙江苍南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灵溪门市部装修项目(重新招标)已列入招标人年度计划,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浙江苍南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投标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范围:对浙江苍南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灵溪门市部装修项目(重新招标)进行招标,装修面积150平方米 ,详见项目施工图。

2.项目预算:人民币243126元。

3.工期:40

、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信息以响应截止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信息为准;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

9.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10.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

1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 4  23 日至 202 4  29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30分,下午1330分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公章)、开票资料(含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邮箱)word、汇款凭证等上述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230418831@qq.com,待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即可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获得电子版招标文件。(无需到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3.招标文件工本费递交形式:电汇或银行转账。

4.招标文件工本费缴纳至以下账户(打款时需备注项目名称):

收款人(全称):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武林支行

帐号:1202 0212 0990 6782 015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14日13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3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1号楼3楼304室)

2.招标人定于2024年05月14日13时30分在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浙江省新华书店集团官方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苍南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联系人:洪泽

联系电话:18066331966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磊、王远南

联系电话:0571-81061809,0571-81061811

传真:0571-88473430  

邮箱:230418831@qq.com

 

浙江苍南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