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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就得有点滋味儿(精)

  • 定价: ¥49.8
  • ISBN:9787559411150
  • 开 本:32开 精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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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折扣:
  • 出版社:江苏文艺
  • 页数:237页
  • 作者:汪曾祺//汪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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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10-01 第1版
  • 2017-10-01 第1次印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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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读汪曾祺的文字,让你觉得生活是美好的,就像他淡泊的人生态度一样,总是在最后给你一种深入内心的人生感悟。
    《活着就得有点滋味儿(精)》精选汪曾祺经典篇目《五味》《鱼我所欲也》《昆明菜》《桃花源记》等,更有汪朗首次出版的《面之雅俗》《臭鱼掇拾》《且说全家福》等。汪氏父子娓娓道来生活的本来“滋味儿”。
    首度曝光汪曾祺等老一辈文人“吃货团”的发起函资料。
    随书赠送汪曾祺不同时期的三张还原名片。
    特别收录汪曾祺私人画作,四色印刷,精美装帧。
    “人的口味要宽一点,杂一点,‘南甜北咸东辣西酸’都去尝一尝。”
    贾平凹、余秋雨联袂推荐!

内容提要

  

    《活着就得有点滋味儿(精)》是汪曾祺和汪朗合著的散文集,同时收录汪朗多篇未出版的“食之轶事”。内容分为三辑,辑一按地域论述美食,讲述各地美食的精髓和有趣的见闻。辑二论述口感独特的美食,借酸甜苦辣咸说尽人生百味。辑三论述美食文化、渊源,忆苦思甜,追古溯今,启发美食之外的人生思考。全书精装四色印刷,特别收录汪曾祺精美书画。汪曾祺把写字、画画、做饭这生活中最平常的事儿,让读者能深切感受其中独有的味道和乐趣。汪氏父子隔空对话,娓娓道来生活中那有滋有味的小故事。

媒体推荐

    人的口味要宽一点,杂一点,“南甜北咸东辣西酸”,都去尝一尝。
    ——汪曾祺
    汪老与我的“一老一少”缘,结于“食”,就像汪老所记我俩吃的“老友面”,有滋有味,如在昨天。
    ——贾平凹

目录

老头儿(代序)
第一辑 四方
  口味
  家常酒菜
  肉食者不鄙
  手把羊肉
  京城羊肉爆烤涮
  切脍
  鱼我所欲也
  臭鱼掇拾
  河豚
  河豚记忆
  干丝
  菌小谱
  大白菜畅想
  昆明菜
  韭菜花
  豆汁儿
  贴秋膘
  过三秋与秋膘
  萝卜
  故乡的野菜
  食豆饮水斋闲笔
第二辑 五味
  五味
  面之雅俗
  故乡的食物
  栗子
  蚕豆
  豆腐
  考察臭豆腐
  卤煮出身
第三辑 食事
  吃食和文学
  且说全家福
  泡茶馆
  葵·薤
  食之“是非”
  桃花源记
多年父子成兄弟(代跋)

前言

  

    老头儿
    看杂书写杂文之外,老头儿(“老头儿”是家人对汪曾祺的昵称——编者注)还喜欢吃杂食,自称是个杂食动物。他生在高邮,住过昆明、上海、北京,还跑了不少地方,对各地的吃食都很有兴趣,都想品尝一番,特别是那些稀奇古怪的东西。他去内蒙古,专门要试着生吃羊肉。他晚年去云南,就想尝一下傣族的苦肠——牛肠里没有完全消化的青草,傣族人生吃、做调料、蘸肉。当地人怕同去的作家接受不了,只做了一个苦肠加肉蒸丸子,让他觉得很不过瘾。
    老头儿看重的是平民化的杂食,是一般百姓的“吃儿”。他在北京京剧团上班时,经常会跑到附近的小饭馆,吃一碗卤煮火烧,来二两二锅头,觉得挺过瘾。到了外地,也四处踅摸各种杂吃。有一年他和一帮作家到广西桂林,放着宾馆的大菜不享用,非和贾平凹到街头吃小饭馆,最后相中了老友面,好像就是酸笋肉丝面。以后两人一走进小馆子,贾平凹就高叫一声:“两碗老友面!”爸爸对贾平凹印象不错,除了觉得他有才外,还因为两人曾经是“面友”。
    在家里,老头儿也常常做些杂七杂八的东西:炒麻豆腐、炒疙瘩皮、羊头羊蹄、热汤面就臭豆腐……全是北京平民吃的玩意儿,上不得大雅之堂。前些年,市面上还没爆肚卖,他就自己买个生牛肚,吭哧吭哧洗上半天,还得把牛肚里外都撕去一层,只留下中间部分,然后自己配制调料。折腾两三个小时,最后满打满算能爆出一笊篱成品,还嚼不烂。他倒是吃得挺来劲,用假牙一个劲儿磨蹭,一边还说:“爆肚就是不能嚼得烂。”有这回事?
    老头儿也会做上几样拿手菜,在朋友中间有点名气。
    一个是煮干丝。这本来是扬州的名菜,但他进行了改良。原来的大煮干丝只用鸡汤,最多俏些冬笋丝、火腿丝,比较清淡。他做的煮干丝还要添加冬菇、干贝、海米、虾籽、鸡丝等提味,煮的时间也更长,还要略加一点儿酱油,因而味道更为醇厚。一次他受作协之托在家中招待聂华苓,做了一道煮干丝,结果客人把碗里的最后一点汤汁都喝得干干净净,让他很是得意。还有一次,朱德熙来家里吃饭,一大碗煮干丝还剩一小半,他就对夫人何孔敬说:“你不吃了吧!”随即把碗抱过来,吃了个底儿朝天。朱伯伯平时很谦和,对夫人也很好,但真碰上合口的东西就不管不顾了。真有意思。
    老头儿常做的还有拌菠菜、冰糖肘子、腐乳肉、汽锅鸡、水煮牛肉、腌笃鲜等,都有相当水平。他做的菜南北杂陈,不拘一格,往往因时而异。一次,台湾女作家陈怡真到北京,指名要吃汪曾祺做的菜,老头儿参加爱荷华大学国际写作计划时和陈怡真相识,而且得到她不少帮助,自然不能推辞。除了煮干丝、冰糖肘子几样保留节目外,这次他还做了一道烧小萝卜,陈怡真吃了赞不绝口。当时是春天,北京小水萝卜刚上市,正是最好吃的时候,他烧的时候又加入了干贝,味道自然鲜美。到了秋天,市场上刚有鲜玉米卖时,他便会买些回家。别人要挑籽实饱满的,煮着吃出数,他却专拣嫩的买,玉米粒中要有一团白浆才好。买回之后,将玉米粒剥下,与猪肉末、青辣椒同炒,有一股说不出的清香。若是再加上云南的干巴菌,味道更棒,清香中混杂着一股干巴菌独有的异味。这道炒青苞谷本来是昆明的家常菜,但是能在北京吃到的人不多。
    除了“三杂”之外,老头儿肚子里还有不少东西,能画两笔画,能写两笔字,新诗旧词也都能写上两句,还会唱几段昆曲,这里就不多说了。
    老头儿的“三杂”对他的文学创作多有裨益。他住蒲黄榆时,经常到一家小酒馆喝酒,啃兔头,还结识了一帮酒友。后来他把酒馆里的见闻写成了一篇小说《安乐居》,很有味道,还拍成了电视剧。《安乐居》中写了一帮酒友,有木材厂下夜看门的老吕,做过小买卖的老聂,文化馆的“画家”,当过厨子的瘸子,扛过麻包的老王,还有一个久居北京的上海老头。老头儿把每个人都描画得活灵活现。上海老头的话很特别,在地道的上海话中往往掺杂一些北京语汇,甚至用一些北京的歇后语:“那末好!武大郎盘杠子——上下够不着!”他把这些北京语汇、歇后语一律上海话化了,北京字眼,上海语音,挺绝。上海老头自带酒菜,一顿酒要跑好几家酒馆,对此还有一个妙喻:“啊!我们吃酒格人,好比天上飞格一只鸟(读如‘屌’),格小酒馆,好比地上一棵树。鸟飞在天上,看到树,总要落一落格。”这只鸟喝完酒,收拾好筷子,盖好小饭盒,拎起提包,和其他酒客打个招呼后,飞了。他走后,有的酒客问:“他说什么?喝酒的都是屌?”每次看到这里,我都忍不住发笑。这个老头儿,一肚子坏水。老头儿写小说不怎么会编,一般都是根据真人真事加工出来的。如果没有泡酒馆吃兔头的经历,不可能写出这只“鸟”来。
    老头儿吃兔头还有一个收获。一次酒客们在老头儿不在时聊起老头儿,有一个老者说,别看那个老头儿不言不语,肚子里有货。一看那双手,就是个写文章的。老头儿听说后很得意,向我们显摆了好一阵,同时也惊异于江湖之上确有高人。
    ……
    老头儿和王世襄先生也属于“杂交”。两人都喜欢写些关于饮食的文章,都能做两道菜,彼此又都认可,一来二去就有了联系。老头儿写过一篇《食道旧寻》,里面谈到王世襄先生:“学人中有不少是自己会做菜的。但都只能做一两只拿手小菜。学人中真正精于烹调的,据我所知,当推北京王世襄。世襄以此为一乐。有时朋友请他上家里做几个菜,主料、配料、酱油、黄酒……都是自己带去。据说过去连圆桌面都是自己用自行车驮去的。听黄永玉说,有一次有几个朋友在一家会餐,规定每人备料去表演一个菜。王世襄来了,提了一捆葱。他做了一个菜:焖葱。结果把所有的菜全压下去了。此事不知是否可靠。如不可靠。当由黄永玉负责!”文章的最后,老头儿还写了几句话:“学人所做的菜很难说有什么特点,但大都存本味,去增饰,不勾浓芡,少用明油,比较清淡,和馆子菜不同。北京菜有所谓‘宫廷菜’(如仿膳),‘官府菜’(如谭家菜、‘潘鱼’)。学人做的菜该叫个什么菜呢?叫做‘学人菜’,不大好听,我想为之拟一名目,曰‘名士菜’,不知王世襄等同志能同意否。”
    王世襄先生接着写了一篇《答汪曾祺先生》,对老头儿文章中的一些“不实之词”进行了澄清,说自己去朋友家做饭,自带食材、调料是有的,因为一般货色不尽合用,但连圆桌面都用自行车驮去则是没影儿的事。文中还介绍了几道菜的具体做法,包括“海米烧大葱”。有意思的是,王世襄先生在文中先说自己才疏学浅,怎敢侧身于学人之林,后面又说自己做的菜既不能称作“学人菜”,“名士菜”越发地不敢。“具体到本人,因做菜不拘一格,勿论中外古今,东西南北,更不管是什么菜系,想吃什么就做什么,以意为之,实在没个谱。做得好吃算是蒙着了,做砸了朋友也不好意思责怪,还要勉强说个‘好’。用料从来也说不出分量,全凭所谓‘孤眼逮’(‘逮’读dei),兴之所至,难免混合变通,搀杂着做,胡乱地做,因此称我做的菜为‘杂合菜’,我看也是完全符合的。”他老先生真是谦逊得可以,都是多少行当人们公认的权威了,居然连“学人”的帽子都嫌大,不愿戴。对比之下,时下不少“专家”“大师”真得臊死!
    我们家有几本王先生的书,谈明清家具的,谈葫芦的,谈鸽哨的,但是王世襄签名送给汪曾祺的书好像只有一本,就是《中国名菜谱·北京卷》,王先生是主编。
    老头儿住在蒲黄榆时,有个周末上午,王世襄先生突然打来电话问地址,说是要过来一下。进门之后,他打开手里拎的一个布袋子,跟老头儿说:“刚才在虹桥市场买菜,看得茄子挺好,多买了几个,骑车送过来,尝个鲜。”那是个大夏天,王先生上身一件和尚领背心,下面一条短裤,光脚穿了双凉鞋,和胡同里的老大爷没什么两样。两人没说几句话,王先生起身就走了。蒲黄榆在虹桥市场南边,王先生家在北边,为了送这几个茄子,他老先生一来一去得多骑半个多小时。那年他好像已经七十八了。
    那一辈文人的交往,就是这么简单纯粹。
    ——节选自《“老头儿”三杂》

后记

  

    多年父子成兄弟
    这是我父亲的一句名言。
    父亲是个绝顶聪明的人。他是画家,会刻图章,画写意花卉。图章初宗浙派,中年后治汉印。他会摆弄各种乐器,弹琵琶,拉胡琴,笙箫管笛,无一不通。他认为乐器中最难的其实是胡琴,看起来简单,只有两根弦,但是变化很多,两手都要有功夫。他拉的是老派胡琴,弓子硬,松香滴得很厚——现在拉胡琴的松香都只滴了薄薄的一层。他的胡琴音色刚亮。胡琴码子都是他自己刻的,他认为买来的不中使。他养蟋蟀,养金铃子。他养过花,他养的一盆素心兰在我母亲病故那年死了,从此他就不再养花。我母亲死后,他亲手给她做了几箱子冥衣——我们那里有烧冥衣的风俗。按照母亲生前的喜好,选购了各种花素色纸做衣料,单夹皮棉,四时不缺。他做的皮衣能分得出小麦穗、羊羔,灰鼠、狐肷。
    父亲是个很随和的人,我很少见他发过脾气,对待子女,从无疾言厉色。他爱孩子,喜欢孩子,爱跟孩子玩,带着孩子玩。我的姑妈称他为“孩子头”,春天,不到清明,他领一群孩子到麦田里放风筝。放的是他自己糊的蜈蚣(我们那里叫“百脚”),是用染了色的绢糊的。放风筝的线是胡琴的老弦。老弦结实而轻,这样风筝可笔直地飞上去,没有“肚儿”。用胡琴弦放风筝,我还未见过第二人。清明节前,小麦还没有“起身”。是不怕践踏的,而且越踏会越长得旺。孩子们在屋里闷了一冬天,在春天的田野里奔跑跳跃,身心都极其畅快。他用钻石刀把玻璃裁成不同形状的小块,再一块一块斗拢,接缝处用胶水粘牢,做成小桥、小亭子、八角玲珑水晶球。桥、亭、球是中空的,里面养了金铃子。从外面可以看到金铃子在里面自在爬行,振翅鸣叫。他会做各种灯。用浅绿透明的“鱼鳞纸”扎了一只纺织娘,栩栩如生。用西洋红染了色,上深下浅的通草做花瓣,做了一个重瓣荷花灯,真是美极了。用小西瓜(这是拉秧的小瓜,因其小,不中吃,叫做“打瓜”或“骂瓜”)上开小口挖净瓜瓤,在瓜皮上雕镂出极细的花纹,做成西瓜灯。我们在这些灯里点了蜡烛,穿街过巷,邻居的孩子都跟过来看,非常羡慕。
    父亲对我的学业是关心的,但不强求。我小时候,国文成绩一直是全班第一。我的作文,时得佳评,他就拿出去到处给人看。我的数学不好,他也不责怪,只要能及格,就行了。他画画,我少时也喜欢画画,但他从不指点我。他画画时,我在旁边看,其余时间由我自己乱翻画谱,瞎抹。我对写意花卉那时还不太会欣赏,只是画一些鲜艳的大桃子,或者我从来没有见过的瀑布。我小时字写得不错,他倒是给我出过一点主意。在我写过一阵“圭峰碑”和“多宝塔”以后,他建议我写写“张猛龙”。这建议是很好的,到现在我写的字还有“张猛龙”的影响,我初中时爱唱戏,唱青衣,我的嗓子很好,高亮甜润。在家里,他拉胡琴,我唱,我的同学有几个能唱戏的。学校开同乐会,他应我的邀请,到学校去伴奏。几个同学都只是清唱。有一个姓费的同学借到一顶纱帽,一件蓝官衣,扮起来唱“朱砂井”,但是没有配角,没有衙役,没有犯人,只是一个赵廉,摇着马鞭在台上走了两圈,唱了一段“郡坞县在马上心神不定”便完事下场。父亲那么大的人陪着几个孩子玩了一下午,还挺高兴。我十七岁初恋。暑假里,在家写情书,他在一旁瞎出主意。我十几岁就学会了抽烟喝酒。他喝酒,给我也倒一杯。抽烟,一次抽出两根他一根我一根。他还总是先给我点上火。我们的这种关系,他人或以为怪,父亲说:“我们是多年父子成兄弟。” 我和儿子的关系也是不错的。我戴了“右派分子”的帽子下放张家口农村劳动,他那时还从幼儿园刚毕业,刚刚学会汉语拼音,用汉语拼音给我写了第一封信,我也只好赶紧学会汉语拼音,好给他写回信。“文化大革命”期间,我被打成“黑帮”,送进“牛棚”。偶尔回家,孩子们对我还是很亲热。我的老伴告诫他们:“你们要和爸爸‘划清界限’。”儿子反问母亲:“那你怎么还给他打酒?” 只有一件事,两代之间,曾有分歧,他下放山西忻县“插队落户”。按规定,春节可以回京探亲。我们等着他回来。不料他同时带回了一个同学。他这个同学的父亲是一位正受林彪迫害,搞得人囚家破的空军将领。这个同学在北京已经没有家,按照大队的规定是不能回北京的,但是这孩子很想回北京,在一伙同学的秘密帮助下,我的儿子就偷偷地把他带回来了,他连“临时户口”也不能上,是个“黑人”,我们留他在家住,等于“窝藏”了他。公安局随时可以来查户口,街道办事处的大妈也可能举报。当时人人自危,自顾不暇,儿子惹了这么一个麻烦,使我们非常为难。我和老伴把他叫到我们的卧室,对他的冒失行为表示很不满,我责备他:“怎么事前也不和我们商量一下!”我的儿子哭了,哭得很委屈,很伤心。我们当时立刻明白了:他是对的,我们是错的。我们这种怕担千系的思想是庸俗的。我们对儿子和同学之间义气缺乏理解,对他的感情不够尊重。他的同学在我们家一直住了四十多天,才离去。 对儿子的几次恋爱,我采取的态度是“闻而不问”。了解,但不干涉。我们相信他自己的选择,他的决定。最后,他悄悄和一个小学时期女同学好上了,结了婚。有了一个女儿,已近七岁。 我的孩子有时叫我“爸”,有时叫我“老头子”!连我的孙女也跟着叫。我的亲家母说这孩子“没大没小”。我觉得一个现代化的,充满人情味的家庭,首先必须做到“没大没小”。父母叫人敬畏,儿女“笔管条直”,最没有意思。 儿女是属于他们自己的。他们的现在,和他们的未来.都应由他们自己来设计。一个想用自己理想的模式塑造自己的孩子的父亲是愚蠢的,而且,可恶!另外,作为一个父亲,应该尽量保持一点童心。 一九九〇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