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离婚》是老舍先生自己最喜欢、最满意、最偏爱的一部小说,是他首部超越了幽默诙谐风格、深刻探讨中国社会结构对人性压迫的小说。
文中老舍先生对语言(尤其是京味语言)的运用,淋漓尽致地展现了“语言大师”的水准。他曾说:“《离婚》有了技巧,有了控制。自这部小说起,我建立了自己的文字风格。”
《离婚》作为一部小说,可读性也极强,行文间金句频出,带着老舍式京味儿幽默,精准、犀利地表达了老舍先生对中国式婚姻、家庭、处世哲学等问题的思考,读来让人时而拍案叫绝,时而笑中带泪。
内容提要
老舍著的这本《离婚》描绘的是一一组群像,故事以当时北平财政所小职员老李等人纷纷想要离婚为线索,批判了中国传统市民身上的某些劣根性,同时也表达了在传统文化受到新式文明的冲击时,小知识分子对于生活、婚姻的思考,以及对爱情、理想的追求。
《离婚》写的是“离婚”,但却没一个人真正离婚。“凑合着过”成了所有夫妻解决矛盾冲突的共同方式。文中处处是黑色幽默,讽刺意味十足,里面的人物既有喜剧色彩,又充满了无奈与悲哀。老舍先生讲述的道理,对现在的读者依然能够有所启示。
作者简介
老舍,原名舒庆春,字舍予,满族,北京人。1918年毕业于北京师范学校。历任北平市立十七小学校长,京师学务局北郊劝学所劝学员,天津南开中学教师,伦敦大学东方学院汉语讲师,山东齐鲁大学、山东大学教授,中华全国文艺界抗敌协会常务理事、总务部主任。1946年赴美讲学,1949年回国后历任政务院文教委员会委员,华北人民行政委员会委员,北京市人民政府委员,北京市文联主席,中国作协副主席、书记处书记,中国文联副主席。1951年北京市人民政府授予其“人民艺术家”称号。著有《四世同堂》《茶馆》《龙须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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