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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翅与花椒/译文纪实

  • 定价: ¥48
  • ISBN:9787532777914
  • 开 本:32开 平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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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出版社:上海译文
  • 页数:259页
  • 作者:(英)扶霞·邓洛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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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07-01 第1版
  • 2022-04-01 第13次印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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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鱼翅与花椒》这本书是关于中国菜出乎意料的美好,也是一个英国女孩在中国的冒险故事。
    获得英国饮食作家工会大奖肯定的扶霞·邓洛普在一九九四年前往中国长住。打从一开始她就发誓不论人家请她吃什么,不管那食物有多么古怪,她一律来者不拒。在这本难得一见的回忆录中,扶霞追溯自己和中国饮食之间的关系演进。透过扶霞的眼睛,我们得以用全新的角度来了解我们熟悉的中国菜。原来不同地方的食物,都有其独特的气质。川菜的辣带着一丝丝的甜味,就像悠闲而迷人的四川人,总是带着一丝甜甜的体贴;湘菜直接又毫无妥协余地,就跟那里培养出来的军队领袖一样;扬州菜则是太平盛世的食物,温暖而抚慰人心。

内容提要

  

    这里是中国,一个奇妙的饮食大国。
    《鱼翅与花椒》是关于中国菜的故事,也是一个英国女孩的中国历险记。
    扶霞·邓洛普一九九四年前往中国长住。打从一开始她就发誓不论人家请她吃什么,不管那食物有多么古怪,她一律来者不拒:第一次与四川料理相遇时的神魂颠倒、亲眼目睹鸡鸭被宰杀时的惊吓、体验千变万化的刀工、对养生饮食的叹服、品尝珍稀野味时内心的道德两难……
    透过扶霞的眼睛。我们得以用全新的角度来了解熟悉的中国菜。不同地方的食物拥有其独一无二的气质:川菜的辣带着一丝丝甜,就像悠闲的四川人,总是带着甜甜的体贴;湘菜直接又毫无妥协余地,就跟那里培养出来的领袖人物一样;扬州菜则是太平盛世的食物,温暖而抚慰人心。
    从四川热闹的市场到甘肃北部荒僻的风景,从福建的深山到迷人的扬州古城,书中呈现了中式料理让人难忘的美妙滋味,也深刻描绘出中西饮食文化差异,且兼具人文观察与幽默趣味。

作者简介

    扶霞·邓洛普(Fuchsia Dunlop),著名美食作家,成长在英国牛津,曾在剑桥大学学习英国文学,后来在伦敦亚非学院中国研究专业以优异成绩获得硕士学位。扶霞研究中国烹饪及中国饮食文化逾二十年,著有《鱼翅与花椒》《川菜》等多部作品,也于《金融时报》《纽约客》《美食杂志》《四川烹饪》等报刊杂志上发表大量文章。她的美食著作曾荣获多项大奖,其中包括四次有“饮食世界奥斯卡”之称的詹姆斯·比尔德烹饪写作大奖(The James Beard Awards)。《鱼翅与花椒》简体中文版推出至今,已畅销十余万册,斩获多个奖项。

目录

序言 中国人啥都吃
第一章 好吃嘴
第二章 担担面!
第三章 做饭先杀鱼
第四章 野人才吃沙拉
第五章 刃上神功
第六章 味之本
第七章 饿鬼
第八章 嚼劲
第九章 病从口入
第十章 革命不是请客吃饭
第十一章 香奈儿与鸡爪
第十二章 御膳
第十三章 味麻心不麻
第十四章 熊掌排骨,思甜忆苦
第十五章 “蟹”绝食用
第十六章 红楼梦
后记 一只菜虫
致谢
译后记

前言

  

    中国人啥都吃
    一家装修挺前卫的香港餐馆,上了皮蛋作为餐前开胃小吃。蛋被一切两半,搭配泡姜佐餐。那是我第一次去亚洲,之前几乎没见过晚餐桌上出现这么恶心的东西。这两瓣皮蛋好像在瞪着我,如同闯入噩梦的魔鬼之眼,幽深黑暗,闪着威胁的光。蛋白不白,是一种脏兮兮、半透明的褐色;蛋黄不黄,是一坨黑色的淤泥,周边一圈绿幽幽的灰色,发了霉似的。整个皮蛋笼罩着一种硫磺色的光晕。仅仅出于礼貌,我夹起一块放在嘴里,那股恶臭立刻让我无比恶心,根本无法下咽。之后,我的筷子上就一直沾着蛋黄上那黑黢黢、黏糊糊的东西,感觉再夹什么都会被污染。我一直偷偷摸摸地在桌布上擦着筷子。
    点皮蛋的是我表哥塞巴斯蒂安。他招待我在香港暂住几日后再启程去内地。他和他那群欧亚混血的朋友,夹着一瓣瓣的皮蛋大快朵颐。可不能让他们看出就我不爱吃,这关乎我的自尊。毕竟,在吃这件事情上,我可是向来以大胆著称的。
    我在吃喝领域的探索很早就开始了。我们家总是弥漫着各种奇异的味道。我妈在牛津教外国学生英语。那些学生有土耳其的、苏丹的、伊朗的、意大利西西里的、哥伦比亚的、利比亚的、日本的……那时候我还小,这些学生经常占领我家的厨房,煮一顿充满思乡之情的饭。有些学生在我家帮忙干活换吃住,那个日本女孩,会给我和妹妹捏饭团当早餐;而那个西班牙的男生会打电话给他妈妈,问她拿手的海鲜饭具体怎么做。我妈呢,喜欢做咖喱,是我那个“非正式”的印度教父维贾伊教的。我爸做的菜就比较超现实主义,什么紫色土豆泥啊、绿色炒鸡蛋啊等等。我的奥地利教父来做客,带来了在缅甸和锡兰打突击战时学到的菜谱。当时大多数英国人餐桌上只有烤面肠、咸牛肉土豆泥和奶酪通心粉,而我们吃的是鹰嘴豆泥、小扁豆、薄荷酸奶拌黄瓜和茄子沙拉。我肯定不是那种看见桌上端来蜗牛或者腰子就吓得晕过去的女孩儿。
    但中国菜还是很不一样。小时候我当然也偶尔吃过中餐外卖:油炸猪肉丸子配上鲜红的酸甜酱,还有冬笋炒鸡肉、蛋炒饭之类的。后来,我也去过伦敦的几家中餐馆。但是一九九二年秋天,我第一次去中国,落脚香港,面前的这道菜还是叫我猝不及防。
    我去是因为做了一份亚太地区新闻报道助理编辑的工作。读了几个月关于中国的新闻和资料之后,我决定要亲眼看看那个国家。我在香港有几个朋友,所以把那里作为第一站。首先吸引我的当然是中国美食。在香港做平面设计师的塞巴斯蒂安带我去港岛的湾仔逛了几个传统菜场。别的外国朋友带我去各种餐厅,点他们最喜欢的菜吃。很多菜叫我又惊又喜:精心烹制的烧鹅、亮闪闪的新鲜海产、五花八门的精美点心。就连香港街头最便宜、最不起眼的餐厅做的炒菜和汤都比我在英国尝到的任何一家要美味,光是菜品的种类就让人眼花缭乱。但我也遭遇了很多新的食材和佐料,叫我不太舒服,甚至觉得恶心。
    和塞巴斯蒂安他们吃完那顿饭后不久,我过了口岸,进入内地,从火车站搭了列慢车去广州。我去了“臭名昭著”的清平市场,肉类那片区域的笼子里关着獾、猫、貘等动物,它们的样子都相当痛苦。药材摊上摆着一麻袋一麻袋晒干的蛇、蜥蜴、蝎子和苍蝇。晚饭给我上了牛蛙干锅和爆炒蛇肉,肉边上还留着一点皮,能看出是个爬行动物。有些菜还真是出乎意料的美味,比如那道爆炒蛇肉。有的嘛,就像那道恶心的皮蛋(西方人称之为“千年老蛋”),无论味道还是口感,都让我全身发麻。
    然而我从来不是拒绝品尝新口味的人。某些方面来说我算是比较谨慎,但也经常会鲁莽冲动,让自己陷入从前没怎么遇到过的情况。去中国之前,我已经遍访欧洲(包括土耳其),震惊和挑战都算是家常便饭了。从小爸妈养我,就是给什么吃什么,而且总教育我要做一个礼貌的英国人。所以,在中国,要是我的饭碗里剩下了什么,简直是不可原谅,就算那菜有六条腿或者硫磺一样的味道。所以,在这个国家,初来乍到的我从一开始就几乎不假思索地吃下中国人摆在我面前的任何东西。
    过去来到中国的那些欧洲商人和传教士记录下了他们的中国生活和印象。在这些最初的记录里,外国人就开始表达对中国菜的震惊了。十三世纪末,马可·波罗不无厌恶地写道,中国人喜欢吃蛇肉和狗肉。他还宣称,有些地方会吃人肉。一七三六年,法国耶稣会历史学家杜赫德描述奇异的中国菜,用的则是一种“世界真奇妙”的口吻:“鹿鞭……熊掌……他们吃起猫啊、老鼠啊之类的动物,也是毫不犹豫。”中国的宴会总会让初来乍到的外国人觉得惊恐,因为有鱼翅、海参和别的看着跟橡胶一样的“佳肴”,还因为很多食材佐料根本就认不出来。十九世纪,英国外科医生图古德·唐宁就写了英国水手在广州的通商港口歇脚,吃个饭也得小心翼翼地挑来挑去,“免得不知不觉就吃了条蚯蚓,或者啃着猫儿小小的骨头”。
    将近两个世纪过去了,现在已是二十一世纪初,中国菜早已渗透进了英美人的日常生活。英国最小的城镇也有中国餐馆。超市的货架上摆满了中国的方便速食餐和炒菜配料。如今的英国,百分之六十五的家庭都有一口中华炒锅。二零零二年,中国菜甚至超越印度菜,成为全英国最爱的“民族”菜。然而,大受欢迎的表象之下,仍然暗藏着未知产生的强烈恐惧。同样是二零零二年,英国销量极大的报纸《每日邮报》刊登了一篇题为“呸!切个屁!”的著名文章,公开抨击中国菜,说“(中国菜是)全世界最具有欺骗性的。做中国菜的中国人,会吃蝙蝠、蛇、猴子、熊掌、燕窝、鱼翅、鸭舌和鸡爪”。这篇文章里表达的情绪,恰好应和了最初那些去中国的欧洲旅行者的恐惧,说你永远没法确定“筷子上夹着的那黏糊糊的荧光色的东西”到底是什么。
    英国媒体最爱刊登这种故事,显然读者也是喜闻乐见。总有文章绘声绘色地描述中国餐馆里有狗肉火锅啊、炖牛羊鹿鞭啊什么的。这些令人恶心的“美味佳肴”似乎有股不可抗拒的力量。二零零六年,BBC(英国广播公司)新闻网上,一篇关于北京“锅里壮”鞭锅鞭菜餐厅的报道,长时间占据着最受欢迎文章的地位。第二年,英国的电视上播出了喜剧演员保罗·莫顿游中国的四集系列片,涉及中国文化的方方面面,饮食当然是其中之一。那么他们去拍了什么菜呢?狗肉和鞭锅啊!离马可·波罗写中国人嗜吃狗肉已经七个世纪了,离杜赫德对着鹿鞭惊叹已经将近三个世纪了,西方人还是对中国美食中这些怪异的元素念念不忘,甚至有点走火人魔了。
    面对这些充满毁谤意味的成见,中国人整体上保持了惊人的沉默。可能是因为他们觉得“啥都吃”本来就是见惯不惊的小事情。虽然中国普通家庭常吃的饭菜也基本上就是主食、猪肉和蔬菜,根据地方的不同可能来个鱼或者海鲜。但在中国人的概念里,很少有东西不能拿来作食材的。其实吃狗肉、驴鞭的人很少,从来没吃过的大有人在。不过从观念上来说,吃这些东西也不是什么禁忌。
    传统上,中国人不会把动物分成“宠物”和“可食用的动物”,除非你是很虔诚的佛教徒(不同区域也可能会有地方性的好恶),不然会觉得什么动物都能吃。同样的,在宰杀动物的时候,也不会从概念上区分“肉”和“咬不动不能吃的部分”。中国人从古至今都比较喜欢头、身子、尾巴连着一起吃,这种吃法就连英国那个特别爱做内脏的著名主厨弗格斯·亨德森也只能望尘莫及。二十世纪三十年代末,诗人克里斯多夫·伊舍伍在中国旅行时,夸张地记录了难忘的经历:“没有什么东西具体地归类为能吃或者不能吃。你可能会嚼着一顶帽子,或者咬下一口墙;同样的,你也可以用午饭时吃的食材盖个小屋。”
    对我来说,中国这种杂食性特色最鲜明的体现,是一本烹饪书,作者是我在湖南认识的一位厨师兼餐馆老板。书是全彩页的,装帧很不错,欢欣愉悦、图文并茂地展示了每个外国人最糟糕的噩梦,都是些可能让他们一看便呕吐不止的中国菜。各种各样禽类的头和爪懒洋洋地靠在汤锅边缘或者菜盘子上。捣碎的豆腐和蛋白汇成一片“海”,十个鱼头从里面诡异地探出来,嘴巴张着,里面含着鱼丸,用的就是它们自己的鱼肉。十一只蛤蚧(大壁虎)被剥了部分的皮后下锅炸,身体炸得金黄酥脆,像炸鸡块,一头一尾的鳞还保留着,眼珠子被掏出来换成了新鲜的青豆。还有个巨大的盘子上趴着十只完整的鳖,感觉随时可能醒过来,窸窸窣窣地爬走。
    书里我最喜欢的一张图片,是一碗软软的蛋白布丁上装饰着酒渍樱桃、撒着巧克力碎片。看到这图片的时候我心想,哎,真遗憾,拍得不好,那些巧克力碎片看着跟蚂蚁似的。结果我仔细看了看下面小小的说明文字,发现这道“布丁”的大名叫“雪山神蜉”,上面撒的还真是蚂蚁,还备注说有祛风湿、通经络之功效。书的第四十五页介绍了一道很隆重的大菜,整只的乳狗,烤得外焦里嫩,前后腿儿趴开在一个大盘子上。它之前先被刀劈过,头骨被砍成两半,一边一只眼睛、一个鼻孔,旁边装饰着香菜和小红萝卜雕的花,摆得挺好看的。还有哪位带种族偏见的漫画家能用更好的画面来说明中国这些“杂食人种”有多恶心吗?
    一九九二年,我第一次去中国,那真是大开眼界的发现之旅。那个国家如此生机勃勃,又如此杂乱无章,完全不是我之前认为的单调呆板的“集权国家”,完全没遇到想象中一群群人穿着清一色的毛式中山装、挥舞“红宝书”的画面。透过火车车窗,我看到一幕幕生动的风景,水田、鱼塘、农民辛辛苦苦地工作、水牛踏踏实实地耕田。在广州,我去看了一场令人叹为观止的马戏:演员们把蛇放在鼻子上,还赤脚在碎玻璃上跳舞。我在桂林市美丽的漓江边骑单车,在长江三峡的客轮上还和一群上了年纪的“政治代表”讨论“文化大革命”。我看到的一切,几乎都让我沉醉着迷。回到伦敦,我报了夜校学普通话,开始为《今日中国》杂志撰写每季的中国新闻汇总。我甚至开始试验一些中国菜谱,参考的是《苏氏中国名菜谱》。这种对中国的迷恋将会深刻影响我今后的生活,当时只不过刚刚开始。随着我和中国的牵绊渐深,我对中国菜的探索也越发广泛了。
    旅行在异邦,要完全适应当地口味并不容易。我们吃的东西,代表了我们做人和自我认知非常核心的一部分。保持自己的文化传统也不是一件小事,而是一种自我保护的手段,让我免受未知事物的威胁。我们外出度假时会接种疫苗,免得在国外染上什么病;类似的,在国外我们也可能只吃自己熟悉的食物,免得陌生的文化猝不及防地暴露在眼前。十九世纪末和二十世纪初,身在亚洲的英国殖民者晚餐时会换上正式的礼服,每晚还要喝鸡尾酒,这不仅是为了消遣。他们知道,要是不这么做,就会有迷失自我的风险,就会像驻守印度的那些英国怪人一样全心全意地投入到当地文化中,都忘了自己真正的归属。
    十九世纪,住在上海和其他按照条约开放的港口城市的英国人都对中国菜避之唯恐不及,完全靠从家乡进口来的罐装和瓶装的所谓“金属”餐食活着。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出版了一部《英华烹饪学全书》(分两卷,一卷英文,给英国人家的女主人看;一卷中文,给厨子看)。书里有一些经典的菜谱,比如龙虾汤和鸽肉饼。里面也提到了一些异域菜,比如“匈牙利炖菜”和“印度咖喱”,但对中国菜却只字未提。几乎能感觉到这套书的作者们对中国人的恐惧,他们可能觉得,这些“杂食动物”就匍匐在阴影中,随时可能伸着爪子猛扑过来。
    不知为什么,一个国家越陌生,当地人的饮食越怪异,居住在这个国家的外国人就越想要严格地坚持自己故国的规矩。或许这样比较安全。就算是现在,我在中国的很多欧洲朋友也基本上是自己在家做欧洲菜吃。吃别国的菜,是很危险的。一筷子下肚,你就不可避免地失去自己的文化归属、动摇最根本的身份认同。这是多大的冒险呀。
    所以,这本书写的就是中国菜带给我的出乎意料和不可思议。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英国女孩,去了中国,啥都吃了,后果嘛,有时候还真是令人惊讶呢。

后记

  

    酸甜苦辣,烟火人间
    我是在大家庭长大的。童年记忆里的餐桌上,总有那么八九十个家人围坐在一起吃饭。逢着过年过节,有时候也不是什么特殊日子,我的舅妈曾庆红有一道“凉拌鸡”,总得她亲自来做。
    一定要乡下亲戚那里送来的走地土鸡,养几天熟悉熟悉县城里的水土,再处理了,放凉水里煮,根据鸡的大小,时间在二十到三十分钟,筷子插进鸡肉没有血水流出就好。煮好后立刻把鸡浸进事先准备好的一盆凉开水里,保证皮紧肉嫩(或者直接拿到冷水龙头下面去冲)。拿稍大的容器,装适量的糖、盐、味精,趁热把鸡汤淋上去,让调味料融化。汤要淋得宽(多),放在一旁备用。鸡要在凉水中把心凉透了再斩块,这样肉才嫩而不散。吃之前半个小时把鸡肉块浸入刚才准备好的调料,淋藤椒油,淋现制熟油海椒(四川很多人家都应该有一罐属于自家味道的熟油海椒)。喜欢吃蔬菜的可以加点焯过水的脆藕片,或者直接洗净切丝的洋葱。这做法写过之后,味道应该也不用多说了,总之这一段写下来,我已经咽了好几次口水。
    当然做法是舅妈后来才告诉我的,小的时候我也只管闷头吃,从没觉得有什么特别。至于三姑父的辣子鸡丁,妈妈的酸菜鱼,爸爸的砂锅土豆牛腩,端上桌我就吃,对好不好吃也没有什么评判。因为家里吃饭总是定时定量,满足了一个少女成长需要的所有营养,我也很少在外面吃零食。偶尔家人会拉着一起去不怎么有人知道的小饭馆,吃点脆皮鸡,烹河鲜什么的,我也是淡然地吃,吃完就在农家乐的麻将声中继续看书写作业。那时候“吃货”一词并不流行,我也从不觉得自己是个好吃之人。
    直到十三年前的秋天,离开家去北京上学。
    因为是语言学校,食堂有世界各地的美食。彼时还没经历“猪肉涨价”,一锅石锅拌饭才六块,能吃得扶墙而出。怀着刚进入大学校园的兴奋劲儿,我每天开开心心地去食堂点不同的盖浇饭,没感觉到任何思乡之情。
    大概过了一个月,新环境适应了,课业开始忙碌,兴奋和新鲜渐渐趋于平淡。跟一个同学在食堂吃饭时,我突然脱口而出,“这菜要是放点儿花椒就更好吃了。”
    话一出口我才惊觉,我想家了。当然想念家人的温暖,想念熟悉不会迷路的小城市,但想得最多的,大概还是家里的饭桌。想凉拌鸡,想酸菜鱼,想辣子鸡丁,想土豆牛腩。想着舅舅炒菜一把把撒进锅里的干辣椒,想着外婆家每年用松柏枝熏过的川味香肠。想面前堆满各种美味的饭碗,想在做作业的间隙抬起头,看见厨房弥漫的烟火。原来小时候的不经意,是这么奢侈的幸福啊。
    所以,二十出头都没怎么进过厨房的我,一毕业就开始在租来的小公寓捯饬锅碗瓢盆,每年回家,走的时候,行李箱里塞满的是腊肉香肠酱兔头,辣椒花椒豆瓣酱。有一次带了好多瓶藤椒油,恰遇车站安检加严,差点没上成火车。大约也是想免去辗转携带之苦,几年前面临人生去向抉择时,我跟对成都印象颇佳的广东老公,一起回了四川。 几年后《舌尖上的中国》火了,听到里面说,“也许,每个人的舌尖都是一个故乡。”我握着正在炒豆瓣酱的锅铲,深以为然地点点头。 所以张编找我翻译这本书时,我看了看内容简介,没有任何犹豫就答应了。张编还说,我觉得这个题材你来翻译比较合适。我“嘿嘿”一声心想,您直接说我是吃货好啦。 《鱼翅与花椒》,无论是读原书还是翻译,我始终都保持着一种高昂兴奋的情绪,作为把吃饭和做饭当成人生一件大事的人,我几乎从头到尾都带着深切的共鸣,边在电脑前敲字,边嗤笑着点头说“对对对”;边把那些描写美食的英文变成中文,边吞着口水,然后起身去炒个菜加个餐(友情提示:深夜勿读此书,会变胖哦!)最感动我的,大概是其中从“文化冲击”到亲身体验后“文化认同”的过程。扶霞啊,你哪还有个英国淑女的样子呢!吃火锅最爱的菜品是鸭肠毛肚,没事就去小摊上“啃兔脑壳儿”,听到有回锅肉吃,不管不顾地就去了陌生人的家。至于“非典”时期入湖南,烟花三月下扬州,寻“娃娃椒”到汉源……在我们吃货界,你也该是数一数二的“急先锋”了。 我跟扶霞是加了微信的,翻译过程中会问她些问题,或拍下我做的菜给她看。她偶尔还问我“这个鱼香烘蛋是怎么做的”,也会说,“看着真好吃!”吃货本质比书中显露得有过之而无不及。圣诞节,我们各自都做了圣诞饼干,她用中式的传统模具,做了看着很像月饼的饼干,形状都是鱼、莲花、寿桃……我用一个外国人的配方,做了酷似教堂花窗的硬糖黄油饼(是的,我也爱烘焙)。图片先后发到彼此的微信上,我们大赞对方的饼干颜值高,心思巧,完成一次小小的 “中英友好邦交”。 书翻译到大概一半,有一天她在微信上跟我说,嘿,我要来成都哦。我马上兴奋地盘算要带她去哪里搓个几顿,成都近几年有哪些“苍蝇馆子”她会感兴趣,又有哪些地方能安静地品尝佳肴,摆摆“龙门阵”的。 遗憾,计划最终没有成行,因为她有工作在身,停留时间也短。我们只约了一顿饭,我本想着精选一家饭馆带她去的,结果她发来微信,“中午我们直接在XXX饭馆见吧”,一家我也没听说过的饭馆,在成都一条老街上。 到了才发现,我这个“新成都人”终究还是孤陋寡闻了,这家并不起眼的路边馆子在工作日的中午也挤满了人,门脸没那么招摇,但店里的墙上竟然挂了一个巨大的招牌,真是内敛的张扬,低调的奢华。我进去刚好遇到一个小桌的客人吃完抹嘴走人,赶紧占了位子。 几分钟以后,扶霞来了。一个年轻姑娘上来招呼我俩,涨红了脸想说英语。扶霞张口是带着“伦敦腔”的“川普”:“李老板儿在吗?” 小姑娘堆了一脸惊讶的笑:“今天中午不在,出去了。” “哦,那我们先点菜。” 我对这家店的期待值已经升高到一百分,连忙看着旁桌吃的内容点了豆瓣鱼、烧白(扣肉)之类的,扶霞赞许地说,“他们家的这些菜都是经典。”接着又很熟络地问,“再来个素菜?空心菜吧?” 我们第一次见面,也没说几句话,光是这点菜,就已经给我一种两人非常熟悉的错觉。毕竟,这点菜方式、风格,跟我的成都朋友们没什么两样啊。就连服务员问“有没有忌口?”我俩也是异口同声:“没有忌口,什么都吃”,然后相视一笑,这笑容里面飘满了葱、姜、蒜、香菜、折耳根……的香味,是属于吃货的默契。 菜的味道自然没的说。招牌菜的豆瓣鱼味道醇香丰富,听说豆瓣也是自家做的,咸味恰到好处,混着葱姜蒜香菜调出来的酱汁,入口先感觉咸鲜,接着悠悠的甜味和豆子自然发酵的那种特殊味道慢慢包裹了味蕾,和咸味完美融合,豆瓣的小颗粒又增加了生动跳跃的口感,很对得起这条肉质软嫩爽口的大鱼了。至于烧白之类,在我吃过的同类家常菜中,也是翘楚。我边大快朵颐,边在心里感慨,扶霞推荐,果然比我这半吊子成都人认真计划的还要靠谱,真正是术业有专攻啊。 李老板儿回来了,是个亲切的阿姨,特地到我们这桌打招呼,态度比小姑娘要自然很多,四川话张口就来,“哟,你来啦?” 扶霞满脸笑容,“啊,跟朋友吃个饭。” “你这回又是从英gui(国)还是美gui(国)过来哦?” “英gui(国)。” “有点儿远哟是不是?” “远得很。” 店里年轻的服务员不识得这位老食客,大概又觉得她亲切,有点好奇地凑上来,问一些略微尴尬的问题。 “你中文怎么这么好?” “筷子怎么用得这么好?” 大概回答类似问题已经一百万遍的扶霞也不恼,笑着朝我挤挤眼睛。 她是拉了个行李箱来的,吃完饭就去坐车,要去四川东北部的一个古城阆中。 阆中的古镇是真古镇,很有味道,地理和文化意义也都不同于别处。我问她去干什么,“去参观吗?” 她抬眼一笑,筷子上还夹着一片烧白,“去吃。” 看她满眼闪烁着期待的光芒,要不是还有杂务在身,我都想跟她一块儿了。 不出所料,当天傍晚饭点儿的时候,我微信就接到她发来的图片,满满一桌子好菜,她说,“阆中很好吃!” 我笑着摇摇头,心也飞到她那边的饭桌上了。 翻译《鱼翅与花椒》实在是我迄今为止最快乐的一份工作。总体上来说,这是一本轻松的“小书”,就算有从古籍而来的引经据典,有从地方吃食产生的深入的社会思考,但因为主角是食物,每一个字便都好像沾染着最亲切的人间烟火气。扶霞写得生动丰满,我也尽量去还原其中的“地气”,也从一个外国友人的文字中,再添了对故乡的了解与爱,大概还有一丝丝对旧时光的怅惘。日复一日的饭桌上,浓缩着你我的倏忽而过的年华。酸甜苦辣,都是人生的营养;烟火人间,全是温情的味道。 特别感谢我成都的朋友们,听我喋喋不休地叙述书里的内容,反复地问,“这里是不是写得特别好?我翻得到不到位?”还有些吃货朋友做了某些段落的第一读者,有的赞叹鼓励,有的提出修改意见。书中涉及到其他地区美食的章节,天南海北的朋友更是被我问了个遍,旧时香港的同学,还把广东香港的同事都拉了个群,来讨论书中某句话如何还原成地道的粤语。说到吃,大家都很是踊跃呢。来成都吧,欠你们一顿火锅!感谢亲朋好友,特别是父母,听说我在翻写自己家乡的书,纷纷为我回忆起四川旧时的吃食和成都的老街巷,让我翻译到相关文字时特别有画面感。最要感谢的,是你们从小给我的“投喂”,长大以后要自己做饭的我,才明白小时候那种餐餐都能品尝美食而不自知的丰足之感,是多么难得多么幸福。 当然,每一本书背后都少不了你的陪伴。有时我深夜翻译到书中写的美食,馋得慌又不敢敞开吃,只好读给你听,让你陪着我一起垂涎三尺,而你总是笑着说,“你想吃就吃嘛!胖点儿更乖(可爱)。”有时我翻译到喜欢的段落激动兴奋,你总是放下手里的工作,问我,“又看到什么好吃的啦?”这么多年我对美食,对生活的热爱,离不开你这个充满理解和欣赏的伴侣。我洗手作羹汤,虽然是出于对食物的兴趣,全不是为了“俘虏你的胃”,然而看你夹一筷子放进嘴里喜滋滋点头的表情,我心里也会洋溢被鼓励被欣赏的喜悦。一起去过很多地方,吃过很多美食,然而最温馨幸福的,不过是平常日子里每天拿着筷子面对面吃饭谈笑的时刻。你是我面包上的黄油,回锅肉中的豆瓣酱,钵钵鸡里的藤椒,肥牛蘸的干碟,酸辣粉上的葱花……是我呼吸的空气。谢谢你给我温暖美好的爱,让我勇敢前行。 来嘛,干辣椒放起,豆瓣酱炒起,肉切薄点儿,菜弄多点儿,火开旺点儿,装盘上桌,咱们开!饭!啦! 川妹子雨珈 二〇一八廿三月于成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