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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商谈沟通与司法商谈机制的构建/上海市律师协会文库

  • 定价: ¥41
  • ISBN:9787519722555
  • 开 本:16开 平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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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出版社:法律
  • 页数:195页
  • 作者:马靖云
  • 立即节省:
  • 2018-07-01 第1版
  • 2018-07-01 第1次印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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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内容提要

  

    马靖云著的这本《律师商谈沟通与司法商谈机制的构建》由五章构成。第一章主要论述了“协商性司法”的理论逻辑、实践机制以及局限性,以论证司法商谈机制是对传统“协商性司法”的变革与突破,是时代发展对于司法权运行的内在要求。第二章主要论述了司法商谈机制中的律师角色,通过梳理律师制度的目的性价值、律师的角色定位,从而论证律师在司法商谈机制中的角色伦理以及功能。第三章主要论述律师与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商谈沟通,通过分析司法商谈机制下的法官、检察官的地位重塑以及律师与其进行商谈沟通的路径、场域,论证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商谈沟通对于司法裁决的合理性的重要意义。第四章主要论述律师与社会公众的商谈沟通,分析了律师与社会公众商谈沟通的情境要件,以及沟通的路径与场域,从而论证与社会公众的商谈沟通对于司法裁决的合理可接受性以及司法公信力方面的重要价值。第五章论述了律师商谈沟通的“中国式”境遇与司法商谈机制构建的现实路径,通过剖析治理现代化对于司法权运作的新要求以及律师商谈沟通的“中国式”问题,以探索司法商谈机制的现实构建,包括制度保障和运行机制,并进一步论证它中国在法治建设中的重要意义。

作者简介

    马靖云,1976年出生,哈尔滨人,南京大学法学博士后、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其研究方向为法治现代化。
    她是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的党总支书记、管理合伙人、管理合伙人,是上海交通大学的兼职硕士导师,华东政法大学的兼职硕士导师、兼职研究员,中国国际经济与贸易商事调解员,上海市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其专业领域为商事纠纷、商业犯罪及企业刑事风险的防控。曾获得上海市长宁区首届十大优秀青年律师、上海市第四届优秀女律师等荣誉。执业生涯中,她注重理论结合实践,致力于刑法、合同法、公司法的研究,曾在国家核心期刊发表过多篇学术论文,如《法律解释视域下的律师沟通之维》《律师商谈沟通的现实境遇与出路》《司法商谈机制的构建与功效》《“法治中国”建设的时代使命与渐进路径》等,其中《法律解释视域下的律师沟通及其法治意义》荣获中国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学术论文二等奖。
    她的执业格言是:“对当事人忠诚的同时,兼具对法律的忠诚,是一名律师应有的专业素养。”

目录

绪论
    一、问题的提出
    二、研究的现状
    三、研究的思路与方法
第一章  司法商谈机制——协商性司法变革的时代支撑
  第一节  “协商性司法”的理论逻辑与实践机制
    一、“协商性司法”的理论内涵
    二、“协商性司法”的生成原因
    三、比较法视域下的“协商性司法”的实践机制
    四、“协商性司法”的局限性与变革指向
  第二节  有别于“传统协商性司法”的司法商谈机制
    一、司法商谈机制的理论逻辑
    二、司法商谈机制的理论渊源
    三、司法商谈机制对传统“协商性司法”的突破
  第三节  司法商谈机制的功效分析
    一、完善司法权的合法性
    二、解决司法裁决的合理性与可接受性
    三、促成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的有机统一
第二章  司法商谈机制中的律师角色
  第一节  律师制度的目的性价值及目的性价值指引下的价值取向
    一、律师制度与人权的保障
    二、律师制度与社会正义的诉求
    三、律师与国家权力的制约
    四、目的性价值指引下的律师在司法商谈机制中的价值取向
  第二节  司法商谈机制下的律师角色定位
    一、律师与当事人的关系
    二、律师与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关系
    三、律师与市民社会的关系
  第三节  司法商谈机制中的律师角色伦理与功能
    一、司法商谈机制中的律师的角色伦理
    二、律师在司法商谈机制中的功能
第三章  律师与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商谈沟通
  第一节  律师与法律职业共同体商谈沟通的“情境要件”
    一、律师与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先验共识能力”
    二、律师与法律职业共同体基于话语均衡的平等
    三、律师与法律职业共同体基于主体间性的自由
  第二节  律师与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商谈沟通路径
    一、事实领域的商谈沟通
    二、规范领域的商谈沟通
    三、法律论证的商谈沟通
  第三节  律师与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商谈沟通的场域
    一、司法场域内的沟通
    二、司法场域外的沟通
第四章  律师与社会公众的商谈沟通
  第一节  律师与社会公众商谈沟通的“情境要件”
    一、律师的“社会性”属性
    二、社会公众的“公域精神”
  第二节  律师与社会公众商谈沟通的路径
    一、事实领域的商谈沟通
    二、规范领域的商谈沟通
    三、共识价值观层面的商谈沟通
  第三节  律师与社会公众商谈沟通的场域
    一、公共领域
    二、公共领域的商谈沟通
第五章  律师商谈沟通的“中国式”境遇与司法商谈机制的构建
  第一节  治理能力现代化与司法商谈机制的构建
    一、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涵
    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司法权运作的新要求
    三、司法商谈机制的构建指向
  第二节  律师商谈沟通的“中国式”境遇与出路
    一、律师商谈沟通的“中国式”境遇
    二、律师商谈沟通的“中国式”境遇的出路
  第三节  司法商谈机制的探索与法治秩序的生成
    一、司法理念的转变:由割裂走向多元共识
    二、保障商谈程序公平性的制度架构
    三、司法商谈机制的运行机制
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