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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介诠释与运用(社会法学在中国的成长1898-1937)

  • 定价: ¥98
  • ISBN:9787520339537
  • 开 本:16开 平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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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出版社:中国社科
  • 页数:394页
  • 作者:赖伟
  • 立即节省:
  • 2019-01-01 第1版
  • 2019-01-01 第1次印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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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赖伟《引介诠释与运用(社会法学在中国的成长1898-1937)》以社会法学为切入点,综合考虑文本、人物、社会背景、学术刊物、政党政治等因素,旨在探索中国法学在近代中国的演进历程及其与法律制度的交错互动,选题新颖,富有较高的学术价值。从实际学术效果看,本书基本达成了预期的研究目标,并有若干创新。首先,此书较全面地发掘了与中国社会法学相关的法学家及其学术研究,扩展了学界对该问题的关注平面,就中国近代社会法学做出了不同于先行研究的另类解释。其次,此书厘清了社会法学理论的传播途径和发展脉络,以及人事之间的事实联系,较完整地描绘出了一幅具有深厚时空维度的社会法学发展图景。再次,此书探寻了知识、社会、政治诸因素之间的交错互动,夯实了社会法学成长面相的历史厚重感和立体感。最后,此书较准确地把握了社会法学等相关概念在不同时期的内涵与外延,为后来者的研究界定了一个可供参照的中心和边界。

内容提要

  

    赖伟《引介诠释与运用(社会法学在中国的成长1898-1937)》讲述了社会法学在西风东渐中产生。欧美、日本是来源地,留学生是主要传播主体,法学院以及法律书刊是主要阵地,社会主义思潮的强势崛起是时代底色和助推力量。因受来源国别、院系格局、传播媒介、现实政治等因素影响,社会法学呈现出复杂图景。社会法学与本土文化相碰撞而产生的新变种——三民主义法学,隐去了对个人价值的尊重,并将国家、民族与社会的概念混为一谈。社会法学关于法律要采取社会本位的核心主张,逐渐偏离了原来的轨迹。

作者简介

    赖伟(1980-),男,四川隆昌人,乐山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近现代史,侧重于学术史、政治史。出版专著《近代四川路政研究》,在《人文杂志》、《河北法学》等刊物上发表文章十多篇,主持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十余项。

目录

序一  陈廷湘
序二  孙宏云
绪论
  一  选题旨趣
  二  先行研究
  三  研究资料与方法
  四  研究思路与各章要旨
第一章  欧洲法学说的引介与对法律社会关系的早期认识
  第一节  留日法科生与近代法学在中国的初兴
    一  西方法学在中国的萌芽
    二  清末民初的法科留学
    三  留日法科生与法学译著和法学期刊
  第二节  社会法学胚芽的发生:论“法”与“群”的关系
    一  梁启超始论“法"与“群”的关系
    二  学界再论“法”与“群”的关系
  第三节  对法律与社会关系的早期认识
    一  欧洲法学说的零星引介与初识法律和社会的关系
    二  清末民初对法律与其他社会因素关系的一般认识
  第四节  探索法学新思潮及其在法律上的影响
    一  探索法学发展的新趋势
    二  新思潮下劳动法的兴起与民法、刑法的变化
  第五节  认识自由法学以及柯勒、施塔姆勒、狄骥的学说
    一  认识自由法学说
    二  初识柯勒、施塔姆勒、狄骥学说
第二章  社会法学基本框架的建立与初步发展
  第一节  中国现代法学学术中心的形成与法学研究风气的变化
    一  北大改革以前的中国法学界
    二  北大法科改革
    三  现代法学学术中心的形成及全国法学研究风气的变化
  第二节  社会主义思潮对法律学说的影响
    一  对社会主义与法律之关系的初步认识
    二  “法的社会主义”学说在中国
  第三节  社会法学概念的提出与基本框架的建立
    一  社会法学概念的出现:“社会目的法说”与“社会法学”
    二  社会法学框架的初步建立
  第四节  社会连带法学的引介及其影响
    一  周鲠生对狄骥社会连带法学说的引介和运用
    二  社会连带法学说与王世杰的国家主权和个人权利观念
    三  方孝岳的译介:狄骥的社会职务和社会团结观念及其在民法上的影响
    四  许藻镕、陈霆锐:社会连带学说与自由、契约、财产和责任观念的变化
    五  陈俊三、陈应机:社会连带主义在法律上的影响及其优越性
  第五节  美国社会法学说和施塔姆勒学说的引介及其他
    一  吴经熊的“法律动力学研究”:根据社会法学说探讨法律的基本概念
    二  吴经熊引介霍姆斯、庞德、施塔姆勒和卡多佐的学说
    三  燕树棠、张志让、陆鼎揆对庞德社会法学说的译介
    四  施塔姆勒正法观与徐恭典、丘汉平等人对法律公道的探索
    五  域外其他社会法学说的译介
    六  学术创见:关于社会法学的独立思考
  第六节  社会法学思潮下关于法学基本问题的思考
    一  对法学派别的认识    二  法律的本位问题
    三  法学的研究方法问题
    四  解释和运用法律的方法
    五  各部门法观念的变化
    六  对中国法律问题的思考
第三章  社会法学的扩散与发展
  第一节  北方学人南下与法学研究的新格局
    一  北京政局的变化与北方学人南迁
    二  法学院布局的变化与南下法律学人的选择
    三  法学刊物格局的变化
  第二节  社会法学的新发展
    一  域外社会法学说的译介
    二  社会法学研究的扩散及其特点
    三  自成一派的努力
  第三节  总结性思考:张知本及其《社会法律学》
    一  对社会法律学的定义、派别、发生原因及其重要性的认识
    二  对社会法律学法律观的认识
    三  社会法律学与社会进化及现代法律的关系
  第四节  社会学界对社会法学的研究
    一  以社会学方法研究法律问题的实践:严景耀对犯罪问题的研究
    二  孙本文关于“法理社会学”的思考
第四章  社会法学对法律教育及立法的影响
  第一节  社会法学与法律教育
    一  体制的安排: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等非法学科目之于法学课程
    二  社会法学在具体教学中的体现
    三  关于培养何种法律人才的思考
  第二节  社会法学与国民政府的立法
    一  社会本位的基调:国民党党义与社会法学思想的共通点
    二  国民党党义和社会法学思想共同影响下的立法指导原则
    三  社会法学思想与各部门法的制定
  第三节  社会法学与创建三民主义法学的努力
    一  中国本位法系论的兴起
    二  社会法学与三民主义的法理学
结语
征引文献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