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内容提要
国家对特殊化妆品实行注册管理,对普通化妆品实行备案管理。明确化妆品原料管理“注册+备案”制度。国家对风险程度较高的化妆品新原料实行注册管理,对其他化妆品新原料实行备案管理。
功效宣传讲求“真凭实据”。化妆品的功效宣称应当有充分的科学依据。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应当在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专门网站公布功效宣称所依据的文献资料、研究数据或者产品功效评价资料的摘要,接受社会监督。
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7号)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
司法部、市场监管总局、药监局负责人就《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答记者问